关于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建议答复
索 引 号: | yishuixcsglxzzfj2255969/2020-0000220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沂综执政协提案办)字第13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发布日期: | 2020-09-28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20-09-27 | ||
标 题: | 关于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建议答复 |
B:正在解决
刘太安、公伟、段希运、杨付友、张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接到您的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题会议对反映问题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研究。针对引导做好垃圾分类的工作,我局环卫综治中心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以制度建设为驱动,保障垃圾分类。现阶段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缺乏上位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及2007年实施的《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中只有原则性描述,对违反垃圾分类造成环境污染和资源流失的相关法律责任未作明确规定。因此,我县的基本思路是结合实践中积累的经验,针对不同资源回收利用处理的技术和体系,健全和完善相关的专项政策法规,优先解决生活垃圾分类中源头减量、主要废弃物循环利用、居民危险废物处理等立法问题,逐步构建居民生活垃圾中废弃物循环再生利用和环保处理综合政策和法规体系。
目前,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建设主要围绕三个方面进行:一是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标准体系,根据城乡生活垃圾特性,规范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分类方式和投放、收集、存储、运输、处置流程等,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分类运输车辆、分选场站等设施标准标识,从而让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标准可循、有规范可依;二是研究制定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激励政策,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减量引导、环保处置奖励、资源回收利用扶持等优惠政策的调研工作,探索建立企业责任延伸制度,推进生活垃圾处理费制度改革;三是逐步建成一套与实际匹配、能够科学考核并引导分类工作开展的考评体系。
二、以配套设施为载体,支撑垃圾分类。 近年来,我局不断规划建设和升级改造公共场所、居民小区生活垃圾投放容器及设施,建设生活垃圾中转站,解决分类暂存问题;将生活垃圾投放收集设施、生活垃圾中转站、分类回收物分选场地等纳入统一规划建设,优先保障建设用地需求。另一方面,加快末端处置设施建设,我县将加快餐厨废弃物协同处置设施建设工作,目前该项目已正在办理前期手续,计划由启迪投资3500万,在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内新上日处理能力50吨的餐厨废弃物处理设施,力争实现全县餐厨垃圾统一收运、集中处理全覆盖目标。
三、以宣传教育为推手,促进垃圾分类。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一直为重点工作,目的是着重提高市民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知晓率、参与率、正确率,逐渐形成自觉分类、会分类的社会氛围。一是抓好全民告知宣传,我局已编制《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宣传手册》,即将在全面进行宣传。二是抓好公益广告宣传,通过投放LED显示屏和户外广告牌公益广告、滚动播放电视宣传片等形式,形成人人知晓分类的社会氛围。三是抓好社区服务宣传,充分依托社区、物业等力量,通过上门宣传、小区专题活动、投放现场监督指导等方式,提高垃圾分类宣传的广度和深度,目前已经在沂华荣都、御龙湾小区开展。
四、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根据我县的地形地貌、农业种植结构、生产生活习惯、生活垃圾成份的不同,以及对环境的影响和处理方式的要求,我局环卫综治中心积极探索适合我县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方式,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地生根”。为减少所需转运处理的垃圾量,提高垃圾燃烧热值,我县在诸葛镇、院东头镇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并配备垃圾分类收集车2台,以垃圾源头减量化为目的,将农村生活垃圾分为可燃烧、不可燃烧、可回收、有害垃圾四类,设置4类分类垃圾桶,把不可燃烧的炉渣、沙土等分离出去。目前,高桥镇、杨庄镇、富官庄镇、诸葛镇、高庄镇完成不可燃烧垃圾暂存点的建设。
通过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可以最大限度地实现垃圾资源利用,将垃圾变废为宝。同时,将炭渣、石块、尘土等不可燃烧垃圾分离出去后,可提高垃圾焚烧热值,进而提升全县生活垃圾处理效率,降低垃圾清运频率,也有利于改善生活环境质量,对环境保护具有重大意义。
十分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您的关心支持是对我们做好城市管理工作的最大鼓励,真诚希望您以后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城市管理工作。我们也将在今后工作中积极创新城市管理模式,坚定不移地抓好城市管理各项工作,为进一步优化全县经济发展环境、推动社会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加积极的贡献!
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9月27日
提案承办分管领导:黄红,承办责任人:李兰华,电话:13562975057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