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垃圾分类处理,提高环保意识的建议答复
索 引 号: | yishuixcsglxzzfj2255969/2021-0000091 | 主 题 词: | 政务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沂综执政协提案办)字第1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发布日期: | 2021-07-22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21-07-22 | ||
标 题: | 关于落实垃圾分类处理,提高环保意识的建议答复 |
B:正在解决
王海燕、彭文洪、唐丰霖、伊方德、刘洪光、赵明久、王凯、陈爱国、铁新亭、赵立昌、鞠仲秋、杜吉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落实垃圾分类处理,提高环保意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以制度建设为驱动,保障垃圾分类。现阶段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缺乏上位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及2007年实施的《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中只有原则性描述,对违反垃圾分类造成环境污染和资源流失的相关法律责任未作明确规定。因此,我县的基本思路是结合实践中积累的经验,针对不同资源回收利用处理的技术和体系,健全和完善相关的专项政策法规,优先解决生活垃圾分类中源头减量、主要废弃物循环利用、居民危险废物处理等立法问题,逐步构建居民生活垃圾中废弃物循环再生利用和环保处理综合政策和法规体系。
目前,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建设主要围绕三个方面进行:一是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标准体系,根据城乡生活垃圾特性,规范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分类方式和投放、收集、存储、运输、处置流程等,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分类运输车辆、分选场站等设施标准标识,从而让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标准可循、有规范可依;二是研究制定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激励政策,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减量引导、环保处置奖励、资源回收利用扶持等优惠政策的调研工作,探索建立企业责任延伸制度,推进生活垃圾处理费制度改革;三是逐步建成一套与实际匹配、能够科学考核并引导分类工作开展的考评体系。
(二)以配套设施为载体,支撑垃圾分类。近年来,我局不断规划建设和升级改造公共场所、居民小区生活垃圾投放容器及设施,建设生活垃圾中转站,解决分类暂存问题;将生活垃圾投放收集设施、压缩转运站点、分类回收物分选场地等纳入统一规划建设,优先保障建设用地需求。另一方面,加快末端处置设施建设,我县将加快餐厨废弃物协同处置设施建设工作,目前该项目已正在办理环评手续,计划由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3500万,在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内新上日处理能力50吨的餐厨废弃物处理设施,力争实现全县餐厨垃圾统一收运、集中处理全覆盖目标。
(三)以宣传教育为推手,促进垃圾分类。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一直为重点工作,目的是着重提高市民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知晓率、参与率、正确率,逐渐形成自觉分类、会分类的社会氛围。一是抓好全民告知宣传,我局已编制《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宣传手册》,即将在全面进行宣传。二是抓好公益广告宣传,通过投放LED显示屏和户外广告牌公益广告、滚动播放电视宣传片等形式,形成人人知晓分类的社会氛围。三是抓好社区服务宣传,充分依托社区、物业等力量,通过上门宣传、小区专题活动、投放现场监督指导等方式,提高垃圾分类宣传的广度和深度,目前已经在沂华荣都、御龙湾小区开展。
(四)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方面。为减少所需转运处理的垃圾量,提高垃圾燃烧热值,我县在诸葛镇、院东头镇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并配备垃圾分类收集车2台,以垃圾源头减量化为目的,将农村生活垃圾分为可燃烧、不可燃烧、可回收、有害垃圾四类,设置4类分类垃圾桶,把不可燃烧的炉渣、沙土等分离出去。目前,高桥镇、杨庄镇、富官庄镇、圈里乡、诸葛镇、高庄镇、四十里堡镇7个乡镇完成不可燃烧垃圾暂存点的建设。
十分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您的关心支持是对我们做好城市管理工作的最大鼓励,真诚希望您以后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城市管理工作。我们也将在今后工作中积极创新城市管理模式,坚定不移地抓好城市管理工作,为进一步优化全县经济发展环境、推动社会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加积极的贡献!
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7月22日
提案承办分管领导:黄红,承办责任人:李兰华,电话:13562975057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