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开发区道路亮化工作的建议答复
索 引 号: | yishuixcsglxzzfj2255969/2021-0000101 | 主 题 词: | 政务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沂综执政协提案办)字第11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发布日期: | 2021-07-22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21-07-22 | ||
标 题: | 关于实施开发区道路亮化工作的建议答复 |
B:正在解决
张莹、唐洪强、刘秉健、刘燕、孙长文、赵会峰、徐树芬、王瑞杰、丁文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开发区道路亮化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接到您的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题会议对反映问题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研究。针对提案中提到的开发区道路亮化工作,我局做了以下工作。
经过对开发区园区道路实地勘察、调查研究,目前已制定出切实可行的亮化方案,待专项资金到位后将组织路灯的安装工作,在路灯安装完成后做好后期的路灯管理工作,确保园区及市民的安全出行。
十分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您的关心支持是对我们做好城市管理工作的最大鼓励,真诚希望您以后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城市管理工作。我们也将在今后工作中积极创新城市管理模式,坚定不移地抓好城市管理工作,为进一步优化全县经济发展环境、推动社会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加积极的贡献!
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7月22日
提案承办分管领导:黄红,承办责任人:李兰华,电话:13562975057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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