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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城区学校周边流动摊点管理的建议答复

索  引  号: yishuixcsglxzzfj2255969/2021-0000106 主  题  词: 政务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沂综执政协提案办)字第16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日期: 2021-07-22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2021-07-22
标       题: 关于加强城区学校周边流动摊点管理的建议答复

B:正在解决

高焕鹏、马琳、张丽、王恩田、马俊同、李敏、王东红、苑克祝、沙良强、释惟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区学校周边流动摊点管理的建议》收悉,结合市场监管局、卫生健康局、教育和体育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宣传部的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引领舆论导向。针对实际现状,通过媒体、报纸、网络平台等各种形式,告知引导学校师生、家长养成文明出行,遵守交通的良好习惯,充分让市民认识到随意停车、逆向行驶的危害。同时在相关路段设置车辆通行限时指示牌,引导过往车辆避开入放学时段,最大限度地降低学校附近路口及主干道的通行压力。

二是加强检查指导,督促经营者规范提升。不断加强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的监督检查,掌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基本信息和食品安全状况。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食品安全制度,食品摊贩按照亮证经营、安全承诺、原料公示、票据存留、操作规范、场所清洁六项要求经营,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同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网格员责任,加强日常检查,注重宣传引导,有效促进校园周边业户整体规范提升。

三是发挥电子监管优势,与人力监管形成互补。对有固定经营场所的业户,充分利用“智慧监管”优势,通过电子显示屏进行电子监管巡查,实时对经营业户进行动态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立即安排执法人员向经营者核实,情节轻微的,督促经营者立即整改,整改合格后进行验收;存在违法行为的,立即到现场进行调查,确定违法事实后,依法立案查处。

四是发挥“助学岗”作用,加强校园周边马路市场、占道经营整治工作。和交警大队搞好联动配合,在城区各中小学校设立“助学岗”,做好放学时间的车辆停放管理及摊点规范等工作,定人、定岗、定责,确保责任落实、监管到位,对校园周边占道经营、车辆停放、流动摊点等影响道路交通行为进行值班蹲守,做到彻底根治校园秩序顽疾。同时城区各执法中队继续加强对辖区内校园周边马路市场、占道经营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及时清理整治各中小学校附近的马路市场、占道经营、流动摊点等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

五是加强联合执法,以高压态势求实效。联合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工作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形成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合力。同时,对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实行监督抽检全覆盖,抽检结果及时进行公示,对经营不合格食品的商户进行从严处罚,并纳入信用监管系统。起到“查处一个,震慑一片”的良好效果。

十分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您的关心支持是对我们做好城市管理工作的最大鼓励,真诚希望您以后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城市管理工作。我们也将在今后工作中积极创新城市管理模式,坚定不移地抓好城市管理工作,为进一步优化全县经济发展环境、推动社会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加积极的贡献!

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7月22日

提案承办分管领导:黄红,承办责任人:李兰华,电话:13562975057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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