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对《关于净化学校周边环境的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 yishuixcsglxzzfj2255969/2024-0000062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沂综执人大建议办〔2024〕6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发布日期: | 2024-07-21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2024-07-20 | |
标 题: | 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对《关于净化学校周边环境的建议》的答复 |
B:正在解决
王新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净化学校周边环境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沂水县第一中学附近人员居住量大,摊位杂乱、占道经营、环境脏乱差等问题日益凸显,严重影响群众正常通行,群众反映强烈。为进一步规范城市市容秩序,提升城市文明形象,按照城市精细化管理的要求,结合龙家圈街道实际,经实地论证于2022年在沂水县第一中学西侧、兴龙小区北侧建设2处便民市场。
但由于周边商贩贪图便利、就近就地摆摊,加上后期管理未及时跟上,造成便民市场在管理运行过程中,出现闲置现象。下一步,县综合执法局和属地街道将强化管理力度,加强流动巡查力度,对随意占用道路摆摊设点及时取缔,劝导摊主进入市场规范经营。对不听劝阻屡次占道经营的摊点依法没收其经营工具,进行严管重罚。同时加强车辆管理,保障周边群众出行顺畅,同时引导驾驶员停车入停车位、入停车场,营造良好的市容环境和交通秩序。
十分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您的关心支持是对我们做好城市管理工作的最大鼓励,真诚希望您以后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城市管理工作。我们也将在今后工作中积极创新城市管理模式,坚定不移地抓好城市管理工作,为进一步优化全县经济发展环境、推动社会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加积极的贡献!
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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