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加强城乡非法小广告治理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 yishuixcsglxzzfj2255969/2022-0000338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沂综执人大建议办)字第7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发布日期: | 2022-07-26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22-07-25 | ||
标 题: | 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加强城乡非法小广告治理建议》的答复 |
B:正在解决
庄琳、孙明果、庞京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乡非法小广告治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接到您的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题会议对反映问题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研究。结合县公安局、市场监管局、政法委的会办意见,针对推进城乡非法小广告治理的问题,对建议作如下回复。
根据省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之规定,我局承担着城区主、次道路野广告保洁清理工作,在日常管理、辖区清理工作中,配有专职保洁人员7名,按路段划定清理区域,每天对城区主、次道路野广告进行有效清理、保洁,定期组织“城市洗脸”活动,对城区主次道路、建筑物、市政设施存在的野广告进行拉网式清理。今年以来,共组织野广告集中清理活动5次,清理各类野广告2365处,基本上做到日发现、日清理。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对野广告的清理、处理力度,始终对擅自张贴等违章行为保持高压态势。
十分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您的关心支持是对我们做好城市管理工作的最大鼓励,真诚希望您以后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城市管理工作。我们也将在今后工作中积极创新城市管理模式,坚定不移地抓好城市管理各项工作,为进一步优化全县经济发展环境、推动社会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加积极的贡献!
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7月25日
建议承办分管领导:黄红承办责任人:李兰华电话:13562975057
抄送: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 县政府办公室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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