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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临沂大学沂水校区门前进行综合整治的建议答复

索  引  号: 06-27-2017-000002 主  题  词: 政务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日期: 2017-06-27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2017-06-20
标       题: 关于对临沂大学沂水校区门前进行综合整治的建议答复

A:解决采纳

牛宏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临沂大学沂水校区门前进行综合整治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与支持。现将建议答复如下:

接到县人大第11号提案《关于对临沂大学沂水校区门前进行综合整治的建议》后,我局和县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就临沂大学沂水校区周边综合整治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现就具体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是对门前流动摊点进行安置,有序经营。我局为全面加强对大学门前摊点的规范经营,2016年9月协调许家湖党委政府及东赵家楼村委建成便民市场一处,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位于东赵家楼村居民楼以北临沂大学沂水分校南门以南50米处,现该处流动摊贩已全部安置进入该便民市场进行经营。

二是加强对门前“黑出租”的管理,规范运营。由于“黑出租”车辆运行方式隐秘多样化,对接到群众举报或校方提供相关证明(视频或者图片)的,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中队将迅速行动对违法车辆进行查处。同时执法中队将不定期对校区及附近公路进行巡查,及时发现查处“黑出租”等违法客运行为,对查实确有违法客运行为的运输车辆,我们将依法从严处理,保障广大师生出行安全。

三是加强车辆乱停放管理,规范停放。对于提案中提到的大学周边车辆乱停放问题,加强对该路段的巡逻力度,及时对路两边乱停放的车辆进行规范劝导,引导车主自觉规范停车;针对在现场的当事人,告知其乱停乱放的危害性及其相关法律规定和处罚情况,劝其尽快驶离。同时我局协调相关部门在临沂大学沂水分校南门附近设置了2处禁停标志,对屡次违章停放的机动车辆,下达违法停车调查处理通知书,并进行相应的拍照、贴单等证据保全,进行抓拍,并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城管、交警部门联合对拒不整改的违章车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十分感谢您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您的关心支持是对我们做好城市管理工作的最大鼓励,真诚希望您以后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我们也将在今后工作中积极创新城市管理模式,坚定不移地抓好城市管理工作,为进一步优化全县经济发展环境、推动社会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加积极的贡献!

沂水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2017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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