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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司法局关于《关于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着力点的建议的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 yishuixsfj2251608/2023-0000164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沂司复字〔2023〕第5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司法局 发布日期: 2023-06-14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标       题: 沂水县司法局关于《关于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着力点的建议的提案》的答复

李见贵、王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着力点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你们对我县经济发展的关心。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是当前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这一重要论断,为优化营商环境,支持市场主体平等竞争、蓬勃发展,推动中国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

关于第1点、第4点建议,沂水县行政审批局答复如下:

一、用法治来规范政府和市场的边界

一是明确权责清单。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对行使的行政权力事项实行清单动态管理,2023年以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共调整7项事项,目前,共保留220项行政权力事项(含县级初审上级审批事项),其中行政许可197项、行政确认1项、收费事项2项、其他权力事项20项,明确部门职责边界。二是把准负面清单。不定期组织有关科室学习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印发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上级通报的各地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典型案例,对禁止准入事项,不予审批、核准,对许可准入事项,严格依法依规作出是否予以准入的决定。2023年1至4月,累计办理行政许可业务1.3万余件(含委托乡镇办理业务)。

二、政务服务减材料

一是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提升工作。对标省内先进地区,对全县政务服务事项开展标准化梳理,不断完善事项要素、压缩办理时限,精简办事流程和材料,确保申报渠道畅通、业务办理便捷。二是大力推进无证明城市创建工作。按照“细化事项颗粒、分解最小单元”的要求,全面梳理县级实施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其他行政权力及公共服务等各类事项中的证明事项,做到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梳理汇总形成《沂水县政务服务免证办事项清单》,共清理51个部门单位185类证明材料,涵盖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明、房屋(场所)使用权证明、健康证明等,涉及1385项政务服务事项,其中,实行数据共享事项939项、电子证照替代事项1099项、告知承诺事项27项、部门核验事项36项、直接取消69项。积极推广应用无证明城市系统,按要求梳理各县直部门及乡镇需求开设账号及权限,组织培训无证明城市系统使用,为我县无证明城市建设打好坚实基础。三是强化电子印章、电子证照应用。持续做好电子证照数据归集工作,及时跟进省市归集清单目录,对可归集有数据的电子证照做到全量归集,今年以来我县共归集232余类150万条电子证照数据。加大电子印章应用力度,及时对接县大数据局,开通电子签名功能提升电子印章应用范围,真正做到了归集完即签章。

关于第2点、第3点建议,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答复如下:

一是严格厘清执法事权,坚持职权法定、依法行政。结合《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41号令)要求,对照《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021年版)》和《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2版)》,按照全面梳理、清理调整、审核确认、统一公布原则,及时公布市场监管权责清单并进行动态调整。各执法单位要严格遵守职权法定原则,依照法定职责权限,在行政辖区内行使行政执法管辖权,认真履行职责,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

二是严格遵守执法程序,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各执法单位开展行政执法活动,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步骤、方法、顺序、时限等要求进行,完善执法过程中立案受理、调查取证、审查决定、案卷管理等工作运行机制,使执法程序、执法行为更加严谨、规范;要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告知当事人申请救济的途径,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三是要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切实防止违法决策、不当决策、拖延决策。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凡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均应经过合法性审核。在公开的内容上,要一体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四是加强和创新行政监管体系,加强对执法工作监督。加强和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强化重点领域重点监管,探索信用监管、大数据监管、包容审慎监管等新型监管方式,努力形成全覆盖、零容忍、更透明、重实效、保安全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加强层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强化全方位、全流程监督,提高执法质量。加大对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选择性执法等有关责任人的追责力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和处理机制。

五是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破除隐性准入壁垒,普遍落实“非禁即入”。全面清理、废止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各种形式不合理规定,坚决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全面清理违法违规的涉企收费、检查、摊派事项和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加强政务诚信建设,重点治理政府失信行为,加大惩处和曝光力度。实行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激励和保护科技创新。

沂水县司法局答复如下:

沂水县司法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提升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水平为重点,不断强化为民服务措施,重心进一步下移,全面提升保障有力、管理规范、运行高效、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现了公共法律服务提质扩面,为全县新时代现代化强县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一、扩大容量,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三级平台建设

一是重点打造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沂水县司法局高标准建成1655平米的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按照“前台后厂”的布局模式,改造提升254平米的综合接待大厅,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服务”。在全县范围内实施法律援助网络平台建设、公证服务网络平台建设、基层司法所群体建设、“1+N”社区矫正中心及基地群建设和普法教育网络平台建设“五个一”工程,保障县级中心顺利运行。

沂水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位于沂水县城区双成路15号沂水县司法局。在县司法局办公大楼外显著位置设置“沂水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挂牌,公证、法律援助、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普法宣传和司法鉴定服务全部进驻县中心,全天候提供各类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县中心配备29名工作人员(含专职、兼职、公益性岗位),其中专职人员占比达90%以上、具备本科以上或法律专业专科以上学历的占比达60%以上。每天安排1名律师值班,其余时间确保可以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向律师进行法律咨询。

县中心既有开放式接待大厅,又有开展深度服务所需的法律服务、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特殊人群管理服务、视频会见等功能室。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社区矫正工作科等实体的法律服务机构健全。接待大厅设有咨询接待区,群众等候区,公共法律服务公示栏(服务项目、工作制度、工作人员),公共法律服务资料栏(服务指南、手册、卡,宣传折页)。配有电子宣传屏、电子触摸屏、书写台等服务设施;配备电脑、传真机、打印机、扫描仪、电话、档案柜等办公设备。接待大厅、功能室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并正常使用;设立意见箱并公布投诉电话。中心各功能区预计年业务量30000余件(次)。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现已达到省级公共法律服务示范中心要求。

二是全力推进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建设。依托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建立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履行法律服务职能,办理法律咨询服务、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事务,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律师等进驻,实现公共法律服务窗口化运作乡镇(街道)全覆盖。一是着力提升基层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全县18个乡镇(街道)、1个经济开发区全部实现公共法律服务站全覆盖,按照临街落地、前台后厂、交通便利、方便群众的要求,设置公共法律服务便民服务大厅,并配齐配全各功能室。二是规范基层法律服务所业务开展。在各乡镇(街道)基层法律服务所全覆盖的基础上,坚持“立足基层、面向辖区、拾遗补缺”的定位,按属地原则合理调整规模布局,扩大法律服务覆盖面,鼓励支持基层法律服务向农村和偏远地区延伸,通过合理布局将法律服务渗透到群众生产、生活的各个层面。各乡镇(街道)工作站预计年业务总量达9000至10000件(次)。

三是全面实现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全覆盖。统筹基层法律服务资源,整合力量,努力为基层群众提供综合性、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组建由德高望重的老干部、村“两委”干部、专职人民调解员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组成的专兼职相结合的法律服务队伍,免费为群众解疑释惑,引导群众学法守法、依法调解、依法维权,确保群众不跑一里路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

二、做大总量,满足人民多样化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

一是开展“强县有我 法治护航”法律服务强县战略·乡村振兴活动。沂水县司法局组建10只专业队伍,为35个重点企业和5个商会开展“法治体检”活动,提供面对面、心贴心、订单式的高效法律服务。截至目前,共走访企业76次,举办座谈会42次,提供法律意见42条,到长青环保等企业举办法治讲座10场,101名法律顾问为社区和群众提供法律服务1432次,解答各类咨询1000余人次。该项活动,极大的降低了企业运行的法治风险,堵塞了潜在的法律漏洞,充分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作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

沂水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对司法局的法律服务表示热烈欢迎和高度认可,解决了他们因集团法务部门远在广东省而远水解不了近渴法治需求现状,通过举办法治讲座,极大的降低了企业运行的法治风险,堵塞了潜在的法律漏洞,从而从根本上提高了经营管理效率,因此,于6月24日给司法局送来了锦旗和感谢信,表达对司法局开展法律服务的衷心感谢。

二是协调推进“法律服务代理机制”。搭建服务平台。组织协调司法局与工商联建立工作联系,联合出台《关于建立和推行律师行业服务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代理机制”的实施意见》,积极搭建政府、商会、企业与律师事务所服务对接的平台,实现人员、信息、业务互联互通,保障工作有序开展。健全工作机制。举办沂水县法律服务代理机制宣讲讲座,推动5家律师事务所与5家工商联所属商会建立联系合作机制,深化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当好法律顾问。开通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直通车”,对于受理的涉及中小微企业的法律服务,开通绿色便捷通道,用最短时间提供最高标准最高水平的法律服务。

三是做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提升服务水平。全县共设立法律服务所5家,现有法律服务工作者15人,其中街道4家,乡镇1家,已有2家法律服务所与司法所建立了“两所分立、合署办公”模式。基层法律服务行业,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15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全部担任村居法律顾问。2022年以来,共代理民事案件34件,参与非诉讼法律事务18件,办理法律援助16件,参与人民调解案件6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提升到一个崭新的水平。

四是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做到应援尽援。适应困难群众民生需求,及时调整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将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逐步纳入法律援助范围。2020年以来,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6200余件,其中刑事案件4100件,民事案件1640件,公证460件,解答各类法律咨询5000余起,发放各类法律援助宣传材料20000余份,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1100件,为其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2263148热线共接听并解答法律咨询等服务8000余人次。

五是顺利完成公证处改制,实现转型升级。沂水县公证处撤销事业单位建制,实行企业化管理模式,改制期间,实现平稳过渡,业务正常开展。2022年以来,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7555件,其中,民事类案件3934件,经济类案件3068件,涉外涉港澳台553件。今年以来,办理“绿色继承”公证业务860余件,代办产权服务317余件。

山东沂水法医司法鉴定所已于2022年4月27日获省司法厅审批,承接原司法鉴定机构的相关仪器设备和和鉴定人员,继续开展司法鉴定法律服务,2022年完成鉴定法律服务177件。

三、提高质量,打造最优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高标准建设行政复议服务中心。中心设置在司法局一二楼,依托一楼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置立案接待区域和综合服务区域,行政复议工作职责、工作流程、管理制度、工作人员信息等全部上墙并在电子屏滚动公示,在柜台设置咨询接待、登记受理等功能窗口,设立接待室,提供相关文书、服务指南、办案流程等指引资料。扩大受案范围,降低受理门槛,坚持“存疑受理”,推行“一次性告知”。综合运用各种调解机制,引入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学者、辅助人员等社会力量参与行政复议工作,邀请县人大、监察委及检察院以特别监督的方式参与到复议案件的争议化解中来,通过召开专题研讨会,与当事人座谈等各种方式,平衡当事人诉求与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中的矛盾,将矛盾纠纷予以分散、快速化解。2020年以来,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557件,受理399件,已审结381件,其中经和解调解当事人自动撤回申请,复议终止的84件,维持的137件,撤销行政机关原行政行为的48件,直接纠错率21.52%,调解和解率22.05%。

二是常态化整治公证和司法鉴定行业顽瘴痼疾。组织公证处和司法鉴定机构收听收看省司法厅和市司法局“常态化整治公证和司法鉴定行业治顽瘴痼疾、不断巩固拓展专项治理成果工作部署会议”,指导并监督做好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指导、监督公证和司法鉴定机构持续开展常态化整治工作。

三是着力构建全方位、多渠道、立体化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在全市率先召开全县法治阵地建设推进会议,对全县387处村级法治文化阵地进行建设提升。全县共选拔出“法治带头人”387人,“法律明白人”1193人,实现了基层全覆盖,自培育工程开展以来,县乡各级共开展法治带头人法治明白人业务培训97场次。2020年以来共开展宪法、民法典、防诈骗、防校园欺凌等法治宣传630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万余份,解答法律咨询20000余人次,直接惠及群众160万余人次。创新法治宣传载体,推动“互联网+法治宣传”惠民服务,在县电视台开通《法治沂水》栏目,利用抖音和微信公众号先后推出普法大讲堂和《小杜说法》栏目。截至目前,小杜说法栏目已播出38期,满足了广大网友对学法多样化、自主化、便捷化的需求,创建了新媒体普法沂水品牌。

四是成立知识产权和物业领域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鼓励和引导商事主体和小区业主当事人优先选择行业性调解组织、仲裁等非诉讼途径解决纠纷。


                                                                                                                                                                                       沂水县司法局

                                                                                                                                                                                     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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