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对《关于设立小微企业项目聚集区的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 yishuixjjmyhxxhj2251564/2023-0000070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沂工信字〔2023〕32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 发布日期: | 2023-07-14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沂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对《关于设立小微企业项目聚集区的建议》的答复 |
张金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设立小微企业项目聚集区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县县城周边已有相当数量的园区(集聚区)
目前我县有经济开发区、庐山新材料高科园、节能环保产业集聚区、城北产业集聚区等园区(集聚区),可承接高端食品、装备制造、纺织服装三大传统产业以及战略性新型产业。随着我县经济的发展,企业数量不断增多,确实出现了提案中提到的企业发展空间问题。为解决此类问题,我县经济开发区根据上级有关通知要求,申请扩区调区,目前相关材料已由县政府上报至市政府。扩区后,经济开发区面积可达到9.99平方公里,为我县膨胀总体经济规模和体量、形成特色鲜明的产业集群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
二、我县飞地政策已经相当成熟
各乡镇(街道)之间可根据飞地政策,发挥各自区位优势、产业优势、土地等资源要素优势,进一步推进互动融合,加强交流合作,促进优势互补,实现互利共赢。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参与,欢迎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沂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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