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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建议答复

索  引  号: yishuixgaj2251622/2021-0000059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沂公复字第[2021]02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公安局 发布日期: 2021-05-28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2021-05-27
标       题: 关于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建议答复

B:正在解决

 

刘娜、孙作军、孙长文、唐洪强、刘秉健、于富杰、刘燕、徐树芬、丁文军、张学文、王瑞杰、宋庆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信息化建设和大数据等信息产业的不断推进和发展,带动了各项社会服务日趋高效、便捷,群众生活水平持续提升,幸福感和获得感不断增强。但与此同时,信息的广泛应用以及群众对个人信息安全防范意识的薄弱,也给犯罪分子实施犯罪提供了便利条件,特别是因公民个人信息泄露导致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明显增多,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

县公安局党委非常重视应对公民信息泄露及电信网络诈骗,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作为打防重点,通过专题研究、座谈论证、全局选拔、专项培训等措施,依托刑侦大队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建立的刑侦、网安、情报等同步上案,“专班运作、警地协同、多侦联动、立体防范”的运行机制已日渐成熟。近年以来,全县侦办因公民个人信息泄露引起的犯罪案273件,抓获犯罪嫌疑人52名,查封被贩卖公民个人信息3000余万条,冻结账户180笔,为群众挽回直接经济损失600余万元,预防诈骗案件360起,避免经济损失700余万元。

下步工作中,县公安局将进一步树牢“靠前一步、主动作为”的理念,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强化担当、履职尽责,全力防范打击公民个人信息泄露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捍卫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一是加强分析研判。进一步强化专业队伍和机制建设,真正实现“以专制专,精确打击”。加强工作规范化建设,贯彻落实好市局下发的系列规范性文件精神,不断提升打防工作质效。充分发挥反诈中心资源手段优势,紧密结合“铁拳1号”专项行动、“断卡”行动等统一行动,强化统筹指挥、分析研判职能,指导全县公安机关及时、全面、准确收集、录入案件信息,为组织分析研判、串并打击创造条件,切实提升侦查破案效率。与此同时,组织开展技能培训、研判能手评比等活动,不断提高办案民警的研判能力和水平。

二是提升打击效能。积极与市反诈中心协调,一旦因公民信息泄露发生重特大案件、敏感案件争取市反诈中心提供情报、技术、专家等方面支持,同步开展研判,共同推进案件侦办工作;对高发类案,开展研判串并,明确主侦单位,发起集群战役,牵头组织打击。反诈中心承担研判主体责任,进一步做好案件信息录入、初侦初查和案件落地侦查,对于已破获的因公民个人信息泄露造成的电信网络诈骗等各类案件,深挖挤透,固定完善证据,推动检法机关快诉、快审、快判,依法从重从快惩处犯罪分子,确保打击质量和法律效果。

三是开展大力宣传。利用电台、主流网站、微信、抖音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针对特殊群体开展针对性宣传,进一步提升宣传的覆盖面和精准度。要提高预警预判能力,突出重要时间节点,针对重点人群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防范工作,全力减少发案。要建立完善上下贯通、警媒联动的犯罪手段快速发布机制,及时发现、剖析、发布最新公民个人信息泄露及因此带来的诈骗手法。联合新闻媒体和有关部门,扎实开展集中宣传月活动,通报破案打击战果,发布最新预警提示,提高群众防范意识和能力。

以上答复,如有不当,请批评指正,恳请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公安工作,并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沂水县公安局

2021527

 

建议承办分管领导:袁俊杰,承办责任人:张峰,电话:2274629

抄送:县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县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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