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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对《推广智慧用电安全管控系统的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yishuixaqscjdglj2227400/2023-0000067 主  题  词: 安全生产监管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沂应急字〔2023〕1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3-07-19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2023-07-18
标       题: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对《推广智慧用电安全管控系统的建议》的答复

张恩军、孔祥玲、娄曦予、张 玲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推广智慧用电安全管控系统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县应急管理局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各上级领导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秉承“生命至上、人民至上”的理念,周密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安全生产大诊断、安全生产执法专项整治、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等活动,深入推进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推动重心下移、精准治理,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一、组织动员

(一)召开提案办理工作会议。县应急局再次接到此提案后,局党委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召开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会议,邀请相关县直单位业务科长,研究部署提案办理工作。

(二)强化沟通、科学研判。积极与系统安装人员进行对接,积极了解智慧用电安全管控系统,安排专人到化工企业和涉爆粉尘企业开展调研,并邀请安全专家组织研判,了解该系统是否适用于化工企业和涉爆粉尘企业的防爆区域,务求做到合理使用,科学研判。

二、舆论引导

(一)持续深化宣传落地。各单位在充分考察调研的基础上,本着“市场为主、政府引导、企业自主、社会参与”的原则,积极科普该系统的相关知识。积极协调各县直部门利用“5·12全国减灾日”“6·16安全生产宣传日”共同开展宣传工作,积极发动党员干部、志愿者参与系统科普工作,确保用电安全。

(二)科学调研,推动行业领域科普。一是积极在涉及特殊作业环节和操作单元的高危化工行业开展调研科普工作;二是积极在医疗、教育、住建等行业领域中开展调研科普工作;三是对已安装的企业开展调研工作,对新建用电场所的开展科普工作。

三、强化隐患排查,提高安全用电水平。

一是持续开展隐患治理,不断夯实管理水平。以提高供电可靠性为主线,以综合检修为主要方式,不断积极科普本系统知识,不断深化隐患排查与整改。二是加大电网改造升级投资,提升供电装备水平,提升管理水平,确保供电线路设备安全运行。

三、存在问题

(一)与已建“电眼”智慧用电监管系统冲突。应急管理部办公厅2021年3月28日印发《“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试点建设方案》的通知,对危化品企业信息化建设进行安排部署,我县根据要求已完成我县危化企业“电眼”系统安装。从侧面导致宣传过程中,企业抱怨心理增强,导致宣传效果不佳。

(二)缺少行业标准的专业舆论引导。一是系统的推广缺少行业专业化的宣导,单靠部门和部门的工作人员口口相传,缺少说服力。二是智慧用电系统的科普率和安装率,相对较低,广大人民群众和企业对系统不了解,在推广过程中难度加大。三是智慧用电系统缺少上级行业部门的相关科普宣传引导。

(三)未有相关行业标准做支撑。经查阅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目前,没有明确的规范标准作为指导,加之化工企业和涉爆粉尘企业存在防爆区域,对应用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电焊机、照明灯、指示牌等)要求是防爆等级,安装该系统可能会影响设备的防爆等级,很多化工企业和涉爆粉尘企业对系统的安全可靠性存在疑虑,造成推广困难。

四、下步建议

一是积极引导智慧用电安全管控系统与市局安全生产用电监测预警系统融合互通,争取形成系统间的“强强联合”,发挥两大系统合力,保障我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是充分利用我县已安装“智慧用电系统”的326家企事业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发挥效果的好做法、好经验,做好宣传引导。

三是积极跟进电力行业的行业规范及标准更新情况,及时掌握电力行业安全生产技术的推广发展动向,以便于更好地开展“智慧用电系统”的科普宣传工作。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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