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强异地就医费用监管的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 yishuiylbzj/2024-0000129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沂医保发〔2024〕7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医疗保障局 | 发布日期: | 2024-06-19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沂水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强异地就医费用监管的建议》的答复 |
B:正在解决
于化凤、尹世良、王燕燕、王誉桦、王敏、类淑彬、吴鹏、纪文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异地就医费用监管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注、支持。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加强医保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对保障医保基金安全运行、提高基金使用效率、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具有重要意义。
一、优化异地就医费用监管的事前提醒功能
对于异地参保患者,县医保局积极引导定点医疗机构从身份校验、合理用药、规范诊疗等各个方面强化异地医保基金使用的责任意识。特别是符合规定的无第三方责任外伤费用,县医保局将相关费用一并纳入核查范围。督促定点医疗机构要加强外伤人员身份认证,对于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参保人员主诉无第三方责任的医疗费用定点医疗机构可结合接诊及参保人员病情等实际情况,由参保人员填写《外伤无第三方责任承诺书》,为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在为参保人员办理入院登记时,应按接口标准规范要求,通过“外伤标志”和“涉及第三方标志”两个接口,如实上传参保人员外伤就医情况。
二、加强异地就医费用的事中审核力度
目前,沂水县医疗保障局依托智能监管、DRG审核、人工审核等多种手段,已将异地就医费用纳入费用审核全过程管理。对于审核中发现的问题,积极采取初核、复核、合议等多种方式,确认违规问题,暂停医保基金拨付,持续加大整改力度。
三、加大异地就医费用的专项事后监管力度
将异地就医费用纳入交叉检查重点内容,建立抽查复查、倒查追责工作制度,压实监管责任。实施分类处置,综合运用协议、行政、司法等多种手段分类施策。对于存在主观故意、影响恶劣的欺诈骗保行为,依法从严从重查处,同时做好协议处理与行政处罚的有效衔接。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并重的监管机制,更大激发医疗机构规范使用医保基金的内生动力。
四、建立跨省区域协同联查合作机制。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建议上级医保部门,统筹省外就医地和参保地形成横向工作联系,督促两地建立跨区域基金监管联合检查、异地协查、问题线索移送,异地就医智能监控以及异地就医信用管理制度等在内的一系列工作机制,落实就医地和参保地监管责任,实现异地就医监管常态化。
沂水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