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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交通运输局对《关于对农村道路进行改造的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yishuixjtysj2236008/2024-0000077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沂交复字〔2024〕22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 2024-07-02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有效中 成文日期:
标       题: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对《关于对农村道路进行改造的建议》的答复

B

周福来、陈祥佳、李桂全、袁家红、黄传龙、郭树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农村道路进行改造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大部分农村道路修建于2004年左右,技术标准较低,多为四级公路,路面宽度较窄,不足6米,已超过使用年限。随着经济的发展,交通量不断增加,部分道路出现大面积断板、坑槽、裂缝等病害,加之路面较窄会车困难,严重影响当地群众的安全出行,制约当地经济的发展,群众诉求较多。

根据《全省“四好农村路”提质增效专项行动方案》有关要求,属地政府可根据辖区内乡村道路实际使用情况和定位,制定合理的道路改造计划,解决新增占地问题,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对道路进行升级改造,完善道路绿化、照明、安防、排水等配套设施建设,我局将积极争取“四好农村路”上级补助资金,减轻乡镇村庄资金配套压力;全面推行“路长制+”模式,加快推进我县公路“建管养运”全面协调发展;充分发挥公益岗日常养护职责,提升公路服务品质,优化公路路域环境,提升公路整体形象,营造畅安舒美的出行环境。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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