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交通运输局对《关于对农村道路进行改造的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 yishuixjtysj2236008/2024-0000077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沂交复字〔2024〕22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 发布日期: | 2024-07-02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对《关于对农村道路进行改造的建议》的答复 |
B
周福来、陈祥佳、李桂全、袁家红、黄传龙、郭树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农村道路进行改造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大部分农村道路修建于2004年左右,技术标准较低,多为四级公路,路面宽度较窄,不足6米,已超过使用年限。随着经济的发展,交通量不断增加,部分道路出现大面积断板、坑槽、裂缝等病害,加之路面较窄会车困难,严重影响当地群众的安全出行,制约当地经济的发展,群众诉求较多。
根据《全省“四好农村路”提质增效专项行动方案》有关要求,属地政府可根据辖区内乡村道路实际使用情况和定位,制定合理的道路改造计划,解决新增占地问题,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对道路进行升级改造,完善道路绿化、照明、安防、排水等配套设施建设,我局将积极争取“四好农村路”上级补助资金,减轻乡镇村庄资金配套压力;全面推行“路长制+”模式,加快推进我县公路“建管养运”全面协调发展;充分发挥公益岗日常养护职责,提升公路服务品质,优化公路路域环境,提升公路整体形象,营造畅安舒美的出行环境。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7月1日
Word版下载
PDF版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