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交通运输局对《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的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 yishuixjtysj2236008/2024-0000056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沂交复字〔2024〕16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 发布日期: | 2024-07-02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对《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的建议》的答复 |
A
刘向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辖区危货运输企业2家(山东正本龙腾物流有限公司、山东东辉物流有限公司),运输车辆49辆,山东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和监管监察信息系统评定为B级、C级。
关于加强危化品道路运输源头防范和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的建议,依托山东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督管理系统、临沂市鲁运通行码信息管理系统和临沂市重点营运车辆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全过程的有效监管和管理,有力夯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做好危化品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员的源头管理和全过程管控。具体表现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在进行运输之前,提前申报运输信息,包括起始地点、目的地、运输路线、运输车辆、驾驶员等信息。在运输过程中,配备监控设备,实时监测运输车辆的位置、速度、温度等参数;利用信息化系统及时获取运输车辆的实时位置信息,并对其进行监管和管理,确保运输的安全性;如有异常情况发生,及时预警和应对安全风险,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提高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安全性和经济效益。
关于提升危化品运输车辆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的建议,我局根据《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企业完成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备案,组建应急队伍,定期预案培训和演练。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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