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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对《关于提升农村公路新改建工作的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yishuixjtysj2236008/2023-0000094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沂交复字〔2023〕16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 2023-07-15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标       题: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对《关于提升农村公路新改建工作的建议》的答复

王军军、王守英、谭琳晓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提升农村公路新改建工作的建议收悉,感谢你们对交通工作的支持,现答复如下:

根据《全省“四好农村路”提质增效专项行动方案》,“十四五”期间重点实施路网提升工程、道路通达工程、通行安全保障工程、融合发展样板、运输服务升级五大工程,到2025年年底实现:全省100%区域中心村(社区)、60%以上行政村实现6米以上公路通达;所有自然村全部通硬化路,村内通户道路硬化基本完成;完成现有四、五类桥梁改造任务。

根据《临沂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法》临政办发〔2023〕3号,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各乡镇村庄为乡村道建设和养护管理的主体,可根据本辖区内道路实际使用情况和道路定位,制定合理的道路改造计划,解决新增占地问题,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对道路进行升级改造,完善道路绿化、安防、排水等配套设施建设。我局将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2023年已争取县财政进行配套,以减轻乡镇村庄资金配套压力;全面推行“路长制+”模式,加快推进我县公路“建管养运”全面协调发展;充分发挥公益岗日常养护职责,提升公路服务品质,优化公路路域环境,提升公路整体形象。

2022年10月14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同意启用的“三区三线”成果,已对部分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进行了调整,为农村公路建设预留了发展空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计划项目进行论证,通过后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安排,结合新一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要求予以统筹安排,同时在用地指标分配、手续办理等方面做好服务。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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