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落实道路基础建设与道路安全设施建设“三同时”的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 yishuixjtysj2236008/2022-0000180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沂交复字〔2022〕30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 发布日期: | 2022-07-10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22-07-10 | ||
标 题: | 关于进一步落实道路基础建设与道路安全设施建设“三同时”的建议的答复 |
B:正在解决
对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039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沂交复字〔2022〕30号
刘长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落实道路基础建设与道路安全设施建设“三同时”的建议的收悉,感谢你们对交通工作的支持,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县交通运输局承担的县道、部分乡道和村道大中修、改扩建项目设计中,严格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及道路基础建设与道路安全设施建设“三同时”制度;设计图纸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组织专家进行图纸审查,在以后交通基础设施图纸审查时邀请交警、应急等部门参加审核。在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对农村公路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公交附属设施等配套设施进行全要素提升和建设、并组织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公安交通管理、应急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
随着“四好农村路”提质增效专项行动的不断推进,下一步将督促各建设单位在道路基础建设与道路安全设施建设中严格落实“三同时”的要求,确保农村公路建设及安全。
2022年7月10日
建议承办分管领导:徐同祥 承办责任人:王家明 电话:2236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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