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县城至各乡镇驻地道路亮化、实施“照我回家”工程建设的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 yishuixjtysj2236008/2022-0000169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沂交复字〔2022〕18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 发布日期: | 2022-07-10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关于加快县城至各乡镇驻地道路亮化、实施“照我回家”工程建设的建议的答复 |
B:正在解决
对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024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沂交复字〔2022〕18号
王建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县城至各乡镇驻地道路亮化、实施“照我回家”工程建设的建议收悉,感谢你对交通工作的支持,现答复如下:
“照我回家”工程为我县2022年重点工程,也是我市唯一一个县区实施的民心工程。今年,我县国省道及县道共需亮化里程为236.5公里,路灯设置6639盏,计划投资3000余万元。该工程已由山东京普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6月7日中标,目前正在进行基座混凝土施工。
乡、村道路亮化工程由辖区乡镇(街道)实施,计划安装路灯18648盏,亮化里程999.1公里。目前,各乡镇(街道)累计完成乡、村道路灯设置20000余盏。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向财政部门建议以奖代补方式给予乡镇补助。
2022年7月10日
建议承办分管领导:徐同祥 承办责任人:王家明 电话:2236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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