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南一环路东段设置公交线路和公共自行车站点的建议答复
索 引 号: | yishuixjtysj2236008/2021-0000268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沂交复字〔2017〕17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 发布日期: | 2017-06-02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17-06-01 | ||
标 题: | 关于在南一环路东段设置公交线路和公共自行车站点的建议答复 |
C:计划解决
郭一磊、王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南一环路东段设置公交线路和公共自行车站点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城市公共交通属公益性事业,坚持政府主导、企业运作、公车公营原则,城市公共交通执行低票价,不以盈利为目的。公益属性决定了各级地方政府在公共交通建设上的主体地位。2016年公共自行车二期已在南一环县生产力发展服务中心院内设置了站点,现在已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行。您提出的在南一环路东段设置公交线路的建议,需要地方政府大力支持,纳入地方财政补贴范围,方便沿线市民出行。
目前,我局正在指导城市公交运营企业对全县公交线路运行进行科学规划,拟开通青岛保税港区沂水功能区公交线路。因部分路段还未硬化,无法通车,待道路全部硬化完成可形成环线后,将覆盖您所提路段,为市民出行提供更加便捷的乘车条件。
2017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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