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交通运输局对《关于对镇内道路进行重修的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 yishuixjtysj2236008/2024-0000068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沂交复字〔2024〕12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 发布日期: | 2024-07-02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对《关于对镇内道路进行重修的建议》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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戚树峰、王志刚、武传满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镇内道路进行重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临临高速公路(沂水段)全部位于高庄镇,沿线涉及县道有张崖路、南坦路、高界路、桃高路等,近年来随着交通量的增加,尤其是重载车辆的通行,导致以上道路均出现坑槽、沥青老化等病害,严重影响当地居民的安全出行,制约当地经济的发展。但受地方财力等因素的制约,只能根据“先急后缓、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分期分批次地进行改造。
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安排,2024年计划对高庄镇崖北头村至夏蔚镇水源坪段和王家庄子至沂源界段16.3公里进行改造。目前该项目已完成招投标工作,计划7月上旬开工建设,11月底建成通车;其余县道我局将积极争取列入2025年县乡道改造计划,尽快对该路进行大修改造,以彻底解决群众行路难的问题。
根据《临沂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法》(临政办发〔2023〕3号)“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各乡镇村庄为乡村道路建设和养护管理的主体。交通运输局作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县道的建设管理和养护,对乡村道路的建设和养护进行协调、指导和服务。
属地政府可根据辖区内乡村道路实际使用情况和定位,制定合理的道路改造计划,解决新增占地问题,尽快办理前期手续,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对道路进行升级改造,完善道路绿化、照明、安防、排水等配套设施建设,我局将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加强协调、指导、服务,使项目尽早落地实施,以改善广大人民群众出行条件,解决群众行路难的问题。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