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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对《关于完善黄山铺镇乡村振兴路网建设的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yishuixjtysj2236008/2023-0000084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沂交复字〔2023〕6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 2023-07-15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标       题: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对《关于完善黄山铺镇乡村振兴路网建设的建议》的答复

谢乐成、张庆连、沈小宁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完善黄山铺镇乡村振兴路网建设的建议收悉,感谢你们对交通工作的关心,现答复如下:

黄山铺镇埠西至院东头镇丰梁坪道路,行政等级为乡道和村道,项目的实施可有效连接黄山铺镇和院东头镇,促进乡村振兴发展。按照《临沂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法》临政办发〔2023〕3号“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各乡镇村庄为乡村道建设和养护管理的主体。交通运输局作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县道的建设管理和养护,对乡、村道的建设和养护进行协调、指导和服务。

根据《全省“四好农村路”提质增效专项行动方案》,重点实施路网提升工程、道路通达工程、通行安全保障工程、融合发展样板、运输服务升级五大工程。新改建农村公路上级资金补助标准为20万元/公里。乡镇可根据本辖区内道路实际使用情况和道路定位,制定合理的道路改造计划,解决新增占地问题,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对道路进行升级改造,完善道路绿化、安防、排水等配套设施建设。2023年乡镇计划拓宽改造朴城峪至大李家坪段2.7公里,剩余路段乡镇人民政府可根据地方财力和土地手续等情况适时提报“四好农村路”提质增效专项行动计划组织实施。我局将继续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加强协调、指导,改善广大人民群众出行条件,营造畅安舒美的出行环境。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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