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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曹高路道路维修维护和部分道路拓宽的建议答复

索  引  号: yishuixjtysj2236008/2020-0000180 主  题  词: 政务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沂交复字〔2020〕10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 2020-08-31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2021-08-30
标       题: 关于加强曹高路道路维修维护和部分道路拓宽的建议答复

B:正在解决

张学利、田广磊、张桂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曹高路道路维修维护和部分道路拓宽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县乡两级公安、交通、执法部门联合行动,严查超载超速车辆”的建议,车辆超载、超限行驶是造成道路安全隐患的主要原因之一,作为交通运输职能部门,下一步,我们将安排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会同县有关部门加强对该路段超限、超载车辆的巡查和处罚力度,最大限度的提高道路通行水平。

二、关于“交通部门加强对道路的养护”的建议,2017年,我局对曹高路杨庄大街北段至杨庄南段2.3公里进行了大修改造,今年,曹家坡-杨庄镇驻地段2.3公里已准备施工,同时对高桥至杨庄段出现的坑槽进行挖补修复。

三、关于“扩宽曹高路部分路段,以满足现在的车辆流动需求”的建议,根据《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第七条,农村公路规划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与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相协调,构建比例适当、衔接顺畅、布局合理、安全便捷的农村公路网络,并满足乡村振兴和国防建设的要求。第八条,县道规划由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编制,经本级人民政府审定后,报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对道路进行拓宽,需要多方论证,综合考量,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落实规划编制,报上级审定批准,争取早日拓宽道路,方便群众出行。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8月30日

建议承办分管领导:徐同祥承办责任人:王家明 电话:2236008

抄送: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 县政府办公室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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