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提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水平的建议答复
索 引 号: | yishuixjtysj2236008/2021-0000082 | 主 题 词: | 政务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沂交复字〔2021〕7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 发布日期: | 2021-06-22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21-06-20 | ||
标 题: | 关于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提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水平的建议答复 |
B:正在解决
葛云富、吴胜文、阮学伟、周厚美、宋德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提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水平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我县农村公路管养力度,有效巩固建设成果,构建长效管理机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山东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鲁政办发〔2020〕16号)和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临沂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临政办发〔2020〕12号)精神要求,我局正在全力推进中。
目前,正在结合上级要求和我县农村公路实际,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征求意见,制定路长制实施方案。计划2021年底前,全面实施路长制,构建起覆盖县、乡、村道的路长制管理运行机制。同时,加大道路巡护力度,完善道路附属配套设施,提高路域环境整治力度,协调相关部门将养路员待遇纳入财政预算,提高养路员待遇。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6月20日
建议承办分管领导:徐同祥 承办责任人:王家明 电话:2236008
抄送: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县政府办公室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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