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石姚路进行修复的建议答复
索 引 号: | yishuixjtysj2236008/2021-0000089 | 主 题 词: | 政务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沂交复字〔2021〕14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 发布日期: | 2021-06-22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21-06-20 | ||
标 题: | 关于对石姚路进行修复的建议答复 |
B:正在解决
徐蒙、王春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石姚路进行修复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石姚路长7.4公里,宽7米,于2002年修建完成,该路是连接沂邳路姚店子路口与石门水库的重要通道,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交通量的增加,部分路段出现龟裂、泛油、车辙等不同程度的病害,严重影响当地人民群众的出行,制约了区域经济的发展。
我局已将石姚路列入我县2021年县乡公路大修计划,为我县“125”民生实事工程之一。现已完成该路的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和工程预算审计工作。正在进行招投标工作,确定施工单位后,尽快进行施工建设。
二、下岩峪村道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临沂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法》等相关规定,明确了“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责任分工。乡村道路由所在乡镇进行建设养护管理。
2021年根据上级建设“四好农村公路”的精神要求,将继续进行路网延伸通达、路网提挡升级、路面状况改善、危桥改造、安防工程、彩化工程建设任务。下一步,我局将积极指导、协调相关的乡镇上报建设计划,并配合相关部门争取上级对村道公路大修改造方面的资金扶持力度,改善广大人民群众出行条件,营造畅安舒美的出行环境。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6月20日
建议承办分管领导:徐同祥 承办责任人:王家明 电话:2236008
抄送: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县政府办公室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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