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关于加强乡镇基层医疗设备配备的建议的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 | yishuixwsj2251670/2024-0000116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沂卫复〔2024〕第22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 | 发布日期: | 2024-07-23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关于加强乡镇基层医疗设备配备的建议的提案》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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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卫复〔2024〕第22号
对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48号提案的答复
夏旭东、解晓通、释惟方、段升利、董有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乡镇基层医疗设备配备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所用的医疗设备确实存在采购时间久、使用时间长、设备种类不齐全、设备维修维护保养费用高等情况。我们将从以下四个方面改进提升。
一、加强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根据《沂水县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质提效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要求,加强相关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培养。重视专业人才的职业道德素养,为基层医疗机构医疗设备管理、维护提供人才支撑。
二、完善医院医疗设备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相关工作管理制度,严格规范从业人员的操作流程。重点养护好医疗设备,加强对设备档案的收集、记录、归档等工作。
三、提高医疗设备的维修维护水平。定期或不定期对医疗设备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操作技能。
四、扩大医院医疗设备的种类范围。根据发展需求,及时对医疗机构所需的设备进行采购,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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