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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关于对重点区域、场所配置自动体外除颤仪(AED)的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yishuixwsj2251670/2024-0000105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沂卫复〔2024〕第11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 发布日期: 2024-07-23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有效中 成文日期:
标       题: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关于对重点区域、场所配置自动体外除颤仪(AED)的建议》的答复

C

沂卫复〔2024〕第11号

对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28号提案的答复

姚 红、徐 鹏、纪文平、黄文荣、寇松岭、田宝彩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重点区域、场所配置自动体外除颤仪(AED)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院前急救体系建设情况

目前,全县1个急救分中心(县医院)3个急救站点(四十里堡镇中心卫生院、高庄镇中心卫生院、马站人民医院),每个急救站点均安排救护车参与全市120的统一指派,不断畅通急救渠道,建立完善中心、站之间的协作联动转诊机制。同时,今年计划新增设2个急救站点(杨庄镇中心卫生院、高桥镇中心卫生院),目前,已正式运行。

二、重点区域、场所配置自动体外除颤仪情况

目前,县红十字会在地下大峡谷景区、荧光湖景区配置体外自动除颤仪(AED)2台(市红十字会建设救护站项目配置),由县红十字会和设备所在单位共同进行日常维护和管理。但因市场上AED主流产品每台价格普遍在1-2万左右,后续的电极贴更换更新、设备维护保养需要专业技术人员和较大资金投入,且设备的日常管理责任需要配置所在单位积极配合,县红十字会作为群团组织条件所限,县域内配置的红十字AED设备仅在我县个别景区零散运转,无法承担大规模AED配置及日常维护工作。

三、AED使用人员培训情况

根据《山东省红十字会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红十字会应当积极推动在公共场所配置自动体外除颤器等救护设备,并将操作技能纳入红十字救护员培训内容”要求,自2022年独立运行以来,县红十字会深入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努力打造“群众身边的红十字会”,大力开展CPR+AED培训及救护员培训,目前累计培训应急救护持证人员1497人。

根据《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要求,到2030年,应急救护持证人员比例应达到居民人口的3%,按照我县常住居民96万计算,到2030年,我县应急救护持证人员数量应达到2.88万人,目前差距较大,县红十字2024年计划进行持证培训3000人次,于2030年之前完成培训任务目标。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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