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卫生健康局对《关于加快发展我县普惠托育服务体系的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 yishuixwsj2251670/2023-0000174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沂卫复〔2023〕21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 | 发布日期: | 2023-07-31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对《关于加快发展我县普惠托育服务体系的建议》的答复 |
臧晨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发展我县普惠托育服务体系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县政府将0-3岁婴幼儿照护工作列入“十四五”民生规划,专门制定下发了《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沂政办发〔2021〕21号),提出了我县今后几年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总体方向、目标,构建卫健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单位共同参与的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协同机制,确保到2025年普惠托位数达到2.7个/千人。
一是强化统筹协调。积极推进托育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大力推进托育机构备案工作,协调各个职能部门共同开展工作。推进综合托育服务机构、幼儿园托班等建设,以普惠性幼儿园为重点。
二是加大政府培训支持力度。对现有托育服务从业人员进行全员培训。支持社会力量开办托育服务培训,不断提升托育从业人员的发展空间,稳定托育服务队伍。
三是健全托育服务监督管理体系。将托育服务机构纳入公共安全重点保障范围,督促托育机构强化依法登记、备案承诺、履约服务、质量安全、消防安全的主体责任。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7月31日
Word版下载
PDF版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