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卫生健康局对《关于加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 | yishuixwsj2251670/2023-0000173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沂卫复〔2023〕20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 | 发布日期: | 2023-07-31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对《关于加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提案》的答复 |
冯登科、毛健、王富民、张安梅、黄兆坤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全面排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对不符合要求的登记造册,分类分批整改。
二是根据实际情况拨付专项资金,对医疗基础设施进行扩建、改造、升级。
三是加大人才培养力度,现有专业人员队伍中选择思想政治素质高、业多能力强的专业技术人员外出培训、深造,努力使之成为等技术带头人。以市县两级选派的“业务院长”及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包保联系乡镇业务的科室为依托,组建“名医基层工作站”22个,年底前实现“基层名医工作站”全覆盖。
四是加强对基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纳入乡镇卫生院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倾斜支持力度,合理保持并提高基层定点医疗机构总额预算指标,年度新增医保基金重点向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倾斜,与其功能定位、承担任务和诊疗量占比相匹配。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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