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卫生健康局对《关于加强基层卫生院防疫体系建设的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 yishuixwsj2251670/2023-0000167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沂卫复〔2023〕14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 | 发布日期: | 2023-07-31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对《关于加强基层卫生院防疫体系建设的建议》的答复 |
王瑞凤、王田、牛纪峰、候雪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卫生院防疫体系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建立健全基层卫生防疫体制。建立以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为依托、乡镇卫生院为主体、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卫生防疫体制。加快推进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逐步完善医疗设备的配置、规范统一乡镇卫生院的工作流程、考评机制等。强化村卫生室的基础性作用,发挥上级机构对村卫生室的帮带作用,构建卫生室可发展、可造血的内生动力机制。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推动分级诊疗、合理诊治和有序就医新秩序。
二是加强基层防疫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一支稳定、精干素质高的卫生防疫专业队伍,以解决基层医疗机构力量薄弱的问题。用学历教育、继续教育、进修培养等方式加强对基层防疫人员的培训。鼓励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派遣医务人员到上级公共卫生机构进行实训。通过公开招聘等方式逐年增加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建立疾控专业人才引进和激励机制,逐年分批次招录专业人员,快速壮大疾控队伍。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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