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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卫生健康局对《关于积极宣传普及新型冠状病毒防治知识的建议的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 yishuixwsj2251670/2023-0000163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沂卫复〔2023〕10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 发布日期: 2023-07-31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标       题: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对《关于积极宣传普及新型冠状病毒防治知识的建议的提案》的答复

曹钰、于化凤、姚红、贾孝凤、李富元、杨付友、刘芳勋、纪文平、寇秋岭、田宝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积极宣传普及新型冠状病毒防治知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加强对公众普及知识的宣传。通过微信推送、发放传单、广播循环播放等多种形式齐抓并举,扩大影响范围、巩固宣传成果,引导群众以乐观的心态、科学的理念应对疫情。将未经官方证实的虚假消息自觉屏蔽并主动辟谣,并从疾控中心或医疗机构、新闻媒体等途径了解到的疫情信息和防护知识,及时准确的向群众公开,进一步维护社会稳定、遏制恐慌情绪、营造积极抗疫氛围。

二是加强基层医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选派临床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分期分批培训,促使在职临床一线专业技术人员不断掌握新技术、新知识、新理论,提高医疗业务素质,提升临床诊疗水平和服务能力。

三是加强基层医疗机构救治水平。各医疗机构加强重点常用药的储备供应,对常用药物每日进行清点,把常用药备足,满足群众就近医疗服务需求。在转诊方面,全县共配备负压救护车25辆,接受120统一指挥调度,确保就诊急救电话24小时拨的通、有车派、出车快,保障普通患者转运需求。全县达标卫生室564处,配备担架、氧气袋(筒)、血压计、血糖仪等设备,备足备齐布洛芬、止咳药、激素等药品。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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