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提案答复
索 引 号: | yishuixwsj2251670/2022-0000317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沂卫字〔2022〕40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 | 发布日期: | 2022-10-10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关于加强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提案答复 |
B
沂卫字〔2022〕40号
对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097号
提 案 的 答 复
苏永华、张希凤、曹金皓、杨德志、李娜、甄乾、李晓梅、郭春芳、杜海霞、刘涛、王建磊、张健、岳恒旭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中医药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中医药改革发展取得显著成绩。为更好的推动全县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2021年12月,相继召开高规格的全县中医药大会和县促进中医药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中医药大会精神,安排部署全县中医药发展工作;2021年12月,县委、县政府联合制定出台《沂水县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提出7个方面19项支持措施。
一、优化中医药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县中医医院新院区建设。积极创建精品国医堂及中医药特色村卫生室,全县19处乡镇卫生院、2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建成国医堂,有独立的中医科和中药房(或加入共享中药房),并设置中医病区,配备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和基本的治疗设备;已建成精品国医堂6处,中医药特色村卫生室149个;2022年计划建设精品国医堂5处,研究启动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医阁建设;继续推动共享中药房建设,年底前实现全覆盖,为全县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价廉、便捷的中医药服务,不断提升中医药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二、强化中医药人才队伍。适当放宽医疗机构对中医类人才引进要求限制,为中医人才提供发展平台;建立高年资中医医师带徒制度,鼓励中青年中医师拜师学艺,培养中医经典传承人才;鼓励有资质的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进入医疗机构工作或以个人名医开办中医诊所,落实中医诊所备案制;尊重中医人才成长规律,建立中医人才评价标准,将中医药专业能力、医德医风作为中医药人才主要评价标准,将会看病、看好病作为中医医师的主要评价内容。
三、加大中医药文化宣传。推动中医药文化普及,开展中医药知识“四进两上”(进单位、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上餐桌、上课堂)活动,推荐四十里堡镇第一小学申报第二批省级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杨庄镇中心卫生院被评为2020年度山东省中医药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将中医药文化建设同文明城市、卫生县城建设有机结合,建设一批中药“百草园”、中医药文化长廊;深入挖掘沂水县中医药历史文化,拟在县中医医院新院区筹建刘惠民纪念馆,传承、弘扬刘惠民等沂水籍名老中医医者仁心、济世救民精神。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6月10日
提案承办分管领导:沙文欣 承办责任人:赵文兵 电话:2269514抄送: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