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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建设的提案答复

索  引  号: yishuixwsj2251670/2022-0000299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沂卫字〔2022〕34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 发布日期: 2022-10-09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标       题: 关于加强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建设的提案答复

B





沂卫字〔202234

对县政协十次会议第082

李玉勇、王世河、刘文强、桑文强、杜明坤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积极协调机构编制等部门在县域内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总量内,根据乡镇卫生院的服务功能定位和发展需要进行动态调整,通过公开招聘等方式逐年增加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将空编率控制在5%以内,达到人才梯队建设预期。截至今年6月,高桥镇中心卫生院核定编制90人,实有在编在岗82人,外聘人员84人,在聘乡村医生42人。

二是根据国家深化医改精神,积极协调人社部门,适时适度调整乡镇卫生院职称晋升及聘任制度刚性落实人员薪酬制度做好“留住人才、吸引人才、培养人才”保障措施。

三是创新卫生人才培养机制,加大紧缺人才和高层次人才的培养认真落实“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卫生强基工程” 下派业务院长项目政策。通过以上措施,提升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技术水平,为辖区群众生命健康保驾护航

四是多渠道筹集资金,增加对农村卫生事业的投入,建立健全医疗机构协作机制,开通预约诊疗绿色通道,增强医疗机构便捷、优质医疗服务的能力。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  

 2022610




建议承办分管领导:高永现 承办责任人:高冬 电话:2250730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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