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建设的提案答复
索 引 号: | yishuixwsj2251670/2022-0000299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沂卫字〔2022〕34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 | 发布日期: | 2022-10-09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关于加强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建设的提案答复 |
B
沂卫字〔2022〕34号
对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082号
提 案 的 答 复
李玉勇、王世河、刘文强、桑文强、杜明坤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积极协调机构编制等部门,在县域内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总量内,根据乡镇卫生院的服务功能定位和发展需要进行动态调整,通过公开招聘等方式逐年增加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将空编率控制在5%以内,达到人才梯队建设预期。截至今年6月,高桥镇中心卫生院核定编制90人,实有在编在岗82人,外聘人员84人,在聘乡村医生42人。
二是根据国家深化医改精神,积极协调人社部门,适时适度调整乡镇卫生院职称晋升及聘任制度,刚性落实人员薪酬制度,做好“留住人才、吸引人才、培养人才”保障措施。
三是创新卫生人才培养机制,加大紧缺人才和高层次人才的培养,认真落实“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卫生强基工程” 和“下派业务院长”项目政策。通过以上措施,提升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技术水平,为辖区群众生命健康保驾护航。
四是多渠道筹集资金,增加对农村卫生事业的投入,建立健全医疗机构协作机制,开通预约诊疗绿色通道,增强医疗机构便捷、优质医疗服务的能力。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6月10日
建议承办分管领导:高永现 承办责任人:高冬 电话:2250730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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