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改善村卫生室基础条件的建议的提案答复
索 引 号: | 07-07-2017-000084 | 主 题 词: | 政务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沂卫字〔2015〕39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 | 发布日期: | 2015-06-27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15-06-26 | ||
标 题: | 关于改善村卫生室基础条件的建议的提案答复 |
B:正在解决
沂卫字〔2015〕39号
对县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138号
提 案 的 答 复
李秀强、王春峰、隋夕坤、毕凡贞、徐建凤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改善村卫生室基础条件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尽快满足人们的医疗需求,经研究,我局制定了沂水县《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卫生室改貌建设的意见》,自2007年2月份开始,积极多渠道协调资金,已在全县推行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和一体化村卫生室改貌建设。
自2013年开始陆续申请发改委项目支持,目前全县已申请村卫生室建设项目60处,争取在5年时间内彻底解决“一无三配套”(无危房,房屋、人员、设备配套)和人员技术水平差的问题,以提高诊疗服务条件,完善服务功能,实现地方常见病、多发病患者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医,危重、急症大病和疑难病症患者到县或市级公立医院就医的诊疗模式,解决人们最关注的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沂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5年6月26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沂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251670
抄送: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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