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适当增加乡镇卫生院岗位编制的建议的提案答复
索 引 号: | 11-14-2017-000204 | 主 题 词: | 政务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沂卫字〔2017〕30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 | 发布日期: | 2017-05-23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17-05-22 | ||
标 题: | 关于适当增加乡镇卫生院岗位编制的建议的提案答复 |
B:正在解决
沂卫字〔2017〕30 号
对县十届政协一次会议第225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侯雪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适当增加乡镇卫生院岗位编制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截至今年1月,全县乡镇卫生院共有编制1516名,实有1322人,尚空编194名,其中圈里编制47名,实有44人,在岗34人,借调到外单位工作10人。乡镇卫生院在编不在岗人员偏多,人员通过借调、内退等形式不能在原有岗位上发挥作用,又占用了编制,阻碍了其编制所在单位继续用编进人。
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发展的关键在于人才,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根据各级出台的关于深化医改工作的文件精神,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深化编制和人事制度改革。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功能定位和发展需要,对机构编制实行动态调整,通过公开招聘等方式逐年增加偏远乡镇卫生院的专业技术人员。二是积极推进全科医生制度建设,根据省、市要求,有计划地安排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岗人员进行全科医生转岗培训,逐步完善落实鼓励全科医生长期在基层服务的政策。三是创新卫生人才培养使用制度,加大紧缺人才和高层次人才的培养。认真落实“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和“卫生强基工程” 项目政策。四是加强医疗服务体系薄弱环节建设,推进医疗资源结构优化和布局调整,进一步创造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留住人才的良好氛围。五是积极鼓励支持各医疗机构进行重点科室以及专科建设,积极提升综合服务能力。通过以上措施全面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增加专业技术人员力量,更好地服务广大群众。
沂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沂水县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5月22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沂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251670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