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医院安全防范工作,预防医患矛盾发生的建议的提案答复
索 引 号: | yishuixfbgs/2023-0000983 | 主 题 词: | 政务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沂卫字〔2018〕57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18-06-12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18-06-11 | ||
标 题: | 关于加强医院安全防范工作,预防医患矛盾发生的建议的提案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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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卫字〔2018〕57号
对县十届政协二次会议第190号委员提案的
答 复
李枝涛、张希凤、徐斌、吴照京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医院安全防范工作,预防医患矛盾发生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始终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打防并举、健全机制”的原则,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工作格局,依法预防处理医患纠纷,查处打击惩治涉医违法犯罪,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具体有以下几点: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建设
我县成立了由县综治委牵头,县司法局、卫计局、法院、综治办、公安局等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定期召开工作研判会,并出台了《沂水县医患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沂水县医患纠纷调解操作暂行规定》和《沂水县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公布了沂水县医患纠纷调委会法学专家、医学专家库组成人员。同时,县卫计局依托应急办成立全县医患关系办公室,负责全县患者投诉及群众满意度管理。各医疗机构也设立医患关系办公室或患者管理中心,及时受理病人投诉、征询意见建议、开展电话及入户回访、进行网络回复、公开医院信息、协助网上预约诊疗等。
二、建立“第三方调解与医患纠纷责任保险”工作机制,及时妥善调处纠纷
我县成立了全县医患纠纷调解中心,隶属于市(县)司法局,司法局一名副局长兼任调解中心主任,聘用专职调解员8人,财政落实相应人员经费并解决办公场地及办公设施,日常工作经费由财政预算拨付,确保调解中心成为政府举办的第三方机构,保证了中立性、公益性。各乡镇政府也成立了调解室,都配备了专兼职调解员。截至目前,县医疗纠纷调处委员会共调解医患纠纷40多起,调解已终结39起。调解成效显著,促进了平安医院建设,为社会稳定、医患和谐做出了贡献。
积极协调辖区内各医疗机构参加医疗事故责任险。今年,全县3处县级医疗机构、20处卫生院、548处卫生室继续参加医疗纠纷责任保险。2017年全县共投保165.27万元,保额高达1.71亿。截止2017年11月,全年赔付15起,赔付金额为55.36万元。中华联合保险沂水分公司,积极配合,简化理赔程序,认可“三调解”结果,及时理赔。通过建立健全医疗责任保险制度、第三方调解、行政处理和法律诉讼等途径,保证医患纠纷能够得到及时、合理的处理,避免医患矛盾升级,有效分担医疗机构的赔偿风险,提升了医患双方满意度。
三、完善联动机制,依法预防和惩处涉医违法犯罪活动
一是完善警医联动机制。建立分析评估、预警报告制度,提高预警防范和先期控制处理能力,有效加强了治安防控工作。公安机关加强医疗机构及周边地区巡逻防控,确保周边良好治安环境。建立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机制,公安机关、卫计局指导医院建立合理的突发事件处理流程,完善涉医案件处置快速反应机制,提高涉医突发事件现场处置能力,防止事态升级。我县人民医院全院各区域共设有162个监控,16处重点部位与110联动,可直接监控查看各检测点情况。县第二人民医院(马站人民医院)也在财务、库房、机房及部分临床科室设有监控,在重点区域与派出所联通,实现实时监控。通过安装监控、信息沟通、警医联动,极大的预防了突发情况的发生,果断有效的处理了扰乱医疗机构正常秩序事件。
二是提高医疗机构安全防范能力。根据各级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要求,我县完善了医疗机构的安全防范机制,二级以上医院均设立警务室或治安室并落实相关职责,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治安保卫责任,完善各项治安保卫制度。同时,加大对医疗机构安全保卫基础设施设备的投入,将物防、技防系统建设落实到位,提高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和控制能力,为案事件的调查取证提供有力的支撑。目前,我县人民医院警务室有专职保卫干部9人,警卫人员共33人,备有4套防暴器材。县第二人民医院(马站人民医院)警务室有4名警务人员。公安机关对医疗机构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我县卫计局每季度进行检查考核。
三是严厉打击非法医闹行为。发生医患纠纷后,对一般的影响医疗机构秩序行为,公安部门接警后及时出警,进行警告、劝阻;对劝阻无效、影响较大或失控的行为及时、果断采取措施。现已多次拘留闹事人员,有力的维护了我县医疗机构的工作秩序。
四、强化舆论引导,营造“有纠纷,找调解”的良好氛围
一是普及健康教育。我县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医学科普知识,提高人民群众健康素养,引导公众正确认识医学的局限性、实践性、风险性和未知性,引导形成科学就医理念和行为,理性对待医疗风险。 我县人民医院在省级报刊发表1篇医疗卫生宣传报道,市级发表35篇,通过电视台新闻进行健康宣传共7次,专题报道40余部;县第二人民医院(马站人民医院)在各类报刊发表16次报道,电视台专题报道3次,有效的促进了医疗卫生知识的宣传推广和医疗护理人员正面形象的树立。
二是开展安防教育。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法治意识、安全防范知识的教育培训,提高医务人员面对突发安全事件,依法做好防范应对的能力。
三是做好正面宣传。积极宣传卫计行业先进典型,以及医患共同战胜疾病的生动故事。大力宣传医改工作的积极进展,宣传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工作的成效,深入报道医改工作给人民群众带来的实惠,弘扬救死扶伤人道主义精神,营造尊医重卫的良好氛围。大力宣传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的优势、特点、程序和方式等,宣传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员的先进事迹和典型案例,积极营造“有纠纷、找调解”的社会氛围。
四是加强舆论引导。健全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工作制度,完善医疗纠纷、恶性伤医等突发事案件舆论引导机制,把握正确舆论方向,及时研判和有效处置舆情。严肃新闻纪律,确保相关报道客观准确,对恶意炒作或散布谣言的单位或个人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及时报道涉医案件打击处理情况,对典型案例要通过媒体集中披露,起到有效的法制教育和打击震慑作用。
沂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沂水县公安局
2018年6月11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沂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251670
抄送: 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