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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恢复沂水县中医医院的建议的提案答复

索  引  号: 06-28-2018-000003 主  题  词: 政务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沂卫字〔2018〕59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 发布日期: 2018-06-12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2018-06-11
标       题: 关于恢复沂水县中医医院的建议的提案答复

     

B:正在解决

 
 


 

 

 


沂卫字〔201859

 

 

对县十届政协二次会议第194号委员提案的

   

高仲平、杨少涛、庄琳、邱健、马守霞、王闯、王立双、王洪涛、王晓明、公衍仕、孔祥辉、孙群力、李春升、杨淞博、时祥勤、郑培坤,袁霞、袁国华、高付祥、高兴友、赵会峰、王瑞杰、武传映、岳士利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恢复沂水县中医医院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落实国家、省、市“每个县级设置1个县办中医类医院”的要求,我局提出了“关于在我县恢复中医院的申请”,已经在县政府常务会议上通过。在县政府常务会议上,陈永生县长明确指出:“恢复沂水县中医医院建制,设立县中医院”。满足全县人民就诊需求,沂水县拟恢复中医院机构设置,为群众提供中西医医疗、预防、保健、计划生育、康复等医疗卫生服务。

将要恢复的沂水县中医医院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县级公立医院),规划设置床位300张,申请编制500名。目前,项目正在建设中。

    建成后,将极大地改善我县中医薄弱的现状,为大力推广中医诊疗技术做出积极贡献。

 

 

 

沂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611

 

 

 

 

 

 

 

 

 

 

联系单位及电话:沂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251670

抄送: 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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