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恢复沂水县中医医院的建议的提案答复
索 引 号: | 06-28-2018-000003 | 主 题 词: | 政务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沂卫字〔2018〕59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 | 发布日期: | 2018-06-12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18-06-11 | ||
标 题: | 关于恢复沂水县中医医院的建议的提案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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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卫字〔2018〕59号
对县十届政协二次会议第194号委员提案的
答 复
高仲平、杨少涛、庄琳、邱健、马守霞、王闯、王立双、王洪涛、王晓明、公衍仕、孔祥辉、孙群力、李春升、杨淞博、时祥勤、郑培坤,袁霞、袁国华、高付祥、高兴友、赵会峰、王瑞杰、武传映、岳士利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恢复沂水县中医医院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落实国家、省、市“每个县级设置1个县办中医类医院”的要求,我局提出了“关于在我县恢复中医院的申请”,已经在县政府常务会议上通过。在县政府常务会议上,陈永生县长明确指出:“恢复沂水县中医医院建制,设立县中医院”。满足全县人民就诊需求,沂水县拟恢复中医院机构设置,为群众提供中西医医疗、预防、保健、计划生育、康复等医疗卫生服务。
将要恢复的沂水县中医医院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县级公立医院),规划设置床位300张,申请编制500名。目前,项目正在建设中。
建成后,将极大地改善我县中医薄弱的现状,为大力推广中医诊疗技术做出积极贡献。
沂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6月11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沂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251670
抄送: 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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