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大病医治的建议的提案答复
索 引 号: | yishuixwsj2251670/2018-0000004 | 主 题 词: | 政务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沂卫字〔2018〕61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 | 发布日期: | 2018-06-12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18-06-11 | ||
标 题: | 关于规范大病医治的建议的提案答复 |
B:正在解决
沂卫字〔2018〕61号
对县十届政协二次会议第197号委员提案的
答 复
赵耀卿、王成生、申希松、魏代君、武现海、刘竹叶、崔科东、杨坤、苑克祝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规范大病医治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提案者对我县卫生计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各位提出的问题及建议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县大病医治的现状,我局也在不断加大对老大病医治环境的监督、管理,现将具体内容答复如下:
一、国家十分重视对重大疾病的救治及救助,出台居民大病保险相关政策,探索大病界定标准及病种,规范大病救治流程,并实施积极的大病救助,保障群众健康。
二、各级医疗机构按照各专业诊疗规范及指南制定相关制度、规定,严格操作规程,杜绝乱收费及非法执业活动。医院职能部门能够及时督导、检查医疗行为,保证健康惠民及医疗安全。
三、各级行政部门,包括卫生计生、医保、物价、审计等单位积极发挥监督管理职能,要求医院落实医改政策,改善医疗服务、减轻患者负担。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部分医院存在一些不合理、不合规的现象,例如不合理检查、过度医疗、次均费用增长、医院内控活动少等,以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将强化监督管理力度,规范各级医疗机构诊疗行为,通过积极推行临床路径、控制医疗费用,探索区域内医联体建设、实行各类检查结果互认,保证信息公开、向患者透明等切实措施,保障患者最大权益。
沂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6月11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沂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251670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