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高医院护工准入门槛、加强对护工队伍规范管理的建议的提案答复
索 引 号: | yishuixwsj2251670/2019-0000125 | 主 题 词: | 政务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沂卫字〔2019〕48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 | 发布日期: | 2019-05-28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19-05-27 | ||
标 题: | 关于提高医院护工准入门槛、加强对护工队伍规范管理的建议的提案答复 |
B:正在解决
沂卫字〔2019〕48号
对县十届政协三次会议第195号委员
提案的答复
李青、宁宁、杨明清、马磊、吕霞、徐会厂、王兴平、曹洪贤、王文兵、耿明洋、卢进、张建华、杨智永、解召先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提高医院护工准入门槛、加强对护工队伍规范管理的建议》已收悉,感谢你们对卫生健康工作的支持,现答复如下:
现阶段部分住院病人因家属没有长时间及大量精力陪护的现象日渐突出,需要护工照顾的需求量越来越大。护工人员工作社会认同度低、待遇不稳定、流动性强,规范管理难度大。目前,上级部门未出台相关的医疗机构对护工管理的配套文件和相关政策。为满足病人的需求,缓冲护理人力资源的紧缺状况,提升护理工作满意度,我们将从以下几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积极争取上级卫健委和人社部门的有关护工培训服务的相关政策,建议将护工纳入医院管理范畴,医院与护工签订正规用工合同。
二是探索建立护理员管理制度,明确护理员资质、职责、服务规范及管理规则等,保障护理质量和安全。根据国家、省、市卫健委要求,制定我县护理员培训大纲,大力加强护理员培训,规范服务行为,提高人员从业能力。
三是联合人社部门开展护理员的培养,切实增加护理员数量,提升护理员的护理水平,满足群众和社会需求。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5月27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沂水县卫生健康局 2251670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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