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加大对医疗卫生投入的建议的提案答复
索 引 号: | yishuixwsj2251670/2019-0000128 | 主 题 词: | 政务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沂卫字〔2019〕51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 | 发布日期: | 2019-05-28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19-05-27 | ||
标 题: | 关于政府加大对医疗卫生投入的建议的提案答复 |
B:正在解决
沂卫字〔2019〕51号
对县十届政协三次会议第198号委员
提案的答复
任松峰、刘燕、许青峰、付俊宝、桑洪华、王斌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政府加大对医疗卫生投入的建议》已收悉,感谢你们对卫生健康工作的支持,现答复如下:
根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求,2014年10月1日起沂水县县级公立医院取消了药品加成,启动了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上级补偿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加强了县级财政补偿投入,其余部分通过医院加强核算、节约成本和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解决。根据省政府实施意见:“对医院因取消药品加成所减少收入的20%部分,政府补偿不低于10%”。药品差价的80%通过提高医疗服务价格标准弥补。结合沂水另有一家三甲医院的实际情况,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上级补偿的基础上,县财政再补偿40%,各级财政共补偿60%,其余部分通过医院加强核算、节约成本和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解决。
随着医改的政策的逐步落实,在学习外县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待财政状况好转,政府将根据财力情况逐步加大补助力度,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将积极申报和协调发改、财政,加大财政投入,加强基础设备建设,更新医疗设备,加大对医疗卫生单位的建设力度。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5月27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沂水县卫生健康局 2251670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督查室
Word版下载
PDF版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