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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府加大对医疗卫生投入的建议的提案答复

索  引  号: yishuixwsj2251670/2019-0000128 主  题  词: 政务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沂卫字〔2019〕51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 发布日期: 2019-05-28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2019-05-27
标       题: 关于政府加大对医疗卫生投入的建议的提案答复

B:正在解决

 

 

 

 

沂卫字〔2019〕51号

对县十届政协三次会议第198号委员

提案的答复

 

任松峰、刘燕、许青峰、付俊宝、桑洪华、王斌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政府加大对医疗卫生投入的建议》已收悉,感谢你们对卫生健康工作的支持,现答复如下:

根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求,2014年10月1日起沂水县县级公立医院取消了药品加成,启动了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上级补偿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加强了县级财政补偿投入,其余部分通过医院加强核算、节约成本和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解决。根据省政府实施意见:“对医院因取消药品加成所减少收入的20%部分,政府补偿不低于10%”。药品差价的80%通过提高医疗服务价格标准弥补。结合沂水另有一家三甲医院的实际情况,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上级补偿的基础上,县财政再补偿40%,各级财政共补偿60%,其余部分通过医院加强核算、节约成本和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解决。

随着医改的政策的逐步落实,在学习外县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待财政状况好转,政府将根据财力情况逐步加大补助力度,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将积极申报和协调发改、财政,加大财政投入,加强基础设备建设,更新医疗设备,加大对医疗卫生单位的建设力度。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5月27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沂水县卫生健康局  2251670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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