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的建议的提案答复
索 引 号: | yishuixwsj2251670/2019-0000131 | 主 题 词: | 政务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沂卫字〔2019〕54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 | 发布日期: | 2019-05-28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19-05-27 | ||
标 题: | 关于深化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的建议的提案答复 |
B:正在解决
沂卫字〔2019〕54号
对县十届政协三次会议第204号委员
提案的答复
孟凡楼、刘明玉、李振桥、顾雷雷、蔡爱霞、张东瀚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深化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的建议》已收悉,感谢你们对国家卫生县城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成果,构建科学规范、运转高效、责任明晰、管理精细的国家卫生县城长效管理机制,根据你们提出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已着手起草拟定《沂水县推进国家卫生县城长效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后,将正式行文印发。
一是坚持完善工作网络。健全完善政府牵头组织,各行业主管部门、26个网格及4个属地街道(镇、开发区)共同参与、行业部门履职尽责、网格和属地街道齐抓共管的长效管理工作格局。严格落实责任,强化日常整治监管,积极探索街长制、楼长制等措施,推进长效管理工作深入开展。
二是加强管理考核。领导点评。每年上半年、下半年各组织一次,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牵头,组织26个网格牵头单位、8个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对26个网格及行业主管部门国家卫生县城长效管理情况进行点评打分。
业务考核。每季度开展一次,由县委、县政府两办督查室牵头,组织县卫生健康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房保障中心等行业部门分管负责人,对26个网格及行业部门国家卫生县城长效管理情况进行考核打分。年底,领导点评分数平均后占40%、业务考核分数平均后占60%计算总分,按比例折合后计入各单位科学发展观综合考核。同时,科学制定奖惩政策,奖优罚劣,奖罚分明,并注重对考评结果的运用,努力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三是周密部署,突出工作重点。加强巡查频次、疏堵结合,切实做好城区主次干道、酒店、公园等人流密集重点区域店外经营、占道经营和流动摊贩整治。对城区道路车辆乱停乱放、占用道路影响行人通行等不文明现象予以规范治理,加大疏导和处罚力度,积极引导市民规范停放,培育良好的停放习惯,确保城区车辆整齐规范停放。
四是统筹推动,协调配合联动。统筹安排综合整治各项工作,科学合理安排执法力量,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并落实到人。同时协同配合,形成联合作战的整体合力,共同对重点和难点问题实施集中治理。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章违法行为,确保迅速、全面、整体提升城市容貌形象和环境水平。坚决对一些屡教不改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管重罚,杜绝部分城市管理顽疾反弹,切实立下“创卫规矩”,形成“创卫习惯”,使“创卫”成果融入到城市管理和市民的日常生活和行为中。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 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9年5月27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沂水县卫生健康局 2251670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