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电子健康码使用的提案答复
索 引 号: | yishuixwsj2251670/2020-0000381 | 主 题 词: | 政务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沂卫字〔2020〕62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 | 发布日期: | 2020-07-29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20-07-28 | ||
标 题: | 关于加强电子健康码使用的提案答复 |
B:正在解决
沂卫字〔2020〕62号
对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15号
提 案 的 答 复
刘太安、公伟、段希运、杨付友、张丽、杜以厚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电子健康码使用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发挥大数据作用。全面推动“健康码”一码通行,进一步加大发码力度,尽快达到一人一码,对有智能手机人群,实现全部申办到手;对没有智能手机人群,由其家人使用“为家人代办”模块代为申办并打印使用纸质健康码;对境外、外省来鲁人员,引导其使用“来鲁申报”模块申办山东省电子健康码。
二是加强新冠肺炎信息报告登记制度,及时报送出院患者、无症状感染者的出院或解除隔离信息;新冠病毒检测机构要做好检测信息的采集、整理和报送等工作。
三是建立完善山东省全量检测信息库,对检测阴性和检测阳性但经医学观察已排除感染的人员建立健康通行码人员信息库,作为重点人群赋码依据。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以及国家公安部、省公安厅、省出入境管理局、省通信管理局等共享数据库及查询接口,做到一人一码全程大数据比对。
四是加强电子健康码的使用,倡导公众使用电子健康码,实行一人一码,进入公共场所亮码,进行健康码核验等措施。进一步加大对公共场所及行政单位电子健康码的使用考核,引导单位、村居、超市、宾馆、饭店、景点等单位和公共场所主动参与到电子健康码的使用中来。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7月28日
建议承办分管领导:类淑彬 承办责任人:李涛 电话:2251685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