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基层卫生院防疫体系建设的提案答复
索 引 号: | yishuixwsj2251670/2020-0000383 | 主 题 词: | 政务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沂卫字〔2020〕64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 | 发布日期: | 2020-07-29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20-07-28 | ||
标 题: | 关于加强基层卫生院防疫体系建设的提案答复 |
B:正在解决
沂卫字〔2020〕64号
对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21号
提 案 的 答 复
武玉亮、王有成、张明智、王秀凤、侯血莉、马磊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卫生院防疫体系建设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建立健全基层卫生防疫体制。建立以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为依托、乡镇卫生院为主体、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卫生防疫体制,形成快速完善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预警、防控、直报、救助机制。加快推进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规范统一乡镇卫生院的工作流程、考评机制等。强化村卫生室的基础性作用,发挥上级机构对村卫生室的帮带作用,构建村卫生室可发展、可造血的内生动力机制。稳步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提高县域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推动构建分级诊疗、合理诊治和有序就医新秩序。
二是加强基层防疫人才队伍建设。用学历教育、继续教育、进修培养等方式加强对基层防疫人员疫情防控培训和教育,鼓励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派遣医务人员到上级公共卫生机构进行实训,积极引进公共卫生专业的毕业生,充实基层卫生防疫队伍。将应急管理相关培训纳入基层公共卫生人员的日常工作,确保基层医疗机构在疫情发生时做好监测报告、社区防控、防控宣传、缓解医疗防控压力等第一防线工作。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7月28日
建议承办分管领导:杜以峰 承办责任人:赵晓辉 电话:2251877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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