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发展民营医疗机构、关心全民健康体检的提案答复
索 引 号: | yishuixwsj2251670/2020-0000386 | 主 题 词: | 政务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沂卫字〔2020〕68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 | 发布日期: | 2020-07-29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20-07-28 | ||
标 题: | 关于支持发展民营医疗机构、关心全民健康体检的提案答复 |
B:正在解决
沂卫字〔2020〕68号
对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37号
提 案 的 答 复
杜海霞、闫洁、鞠莹、姚程杰、杨秀娟、马瑞东、郭春芳、李晓凤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发展民营医疗机构、关心全民健康体检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由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所需费用统一由财政拨款,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60元。包括12大类内容,即: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孕产妇健康管理,0-6岁儿童健康管理,预防接种,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包括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减盐防控高血压综合干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慢性传染病患者健康管理包括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医药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健康监督。老年人健康管理是对辖区内65岁及以上老人常住居民提供健康服务,服务内容主要有每年为老年人提供1次免费健康管理服务,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工作中采用查体车、平板电脑、电子体检设备相结合的模式,今年以来,为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查体10余万人次。推进全县适龄妇女“两癌”检查工作,全县“两癌”检查36018人,完成率100%。另外,单位进行体检是本着自愿的原则,组织部门无规定。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7月28日
建议承办分管领导:王樱民 承办责任人:王萍萍 电话:2269501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