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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春节期间疫情防控措施,确保区域安全的建议的提案答复

索  引  号: yishuixwsj2251670/2021-0000166 主  题  词: 政务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沂卫字〔2021〕19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 发布日期: 2021-06-05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2021-06-04
标       题: 关于加强春节期间疫情防控措施,确保区域安全的建议的提案答复

A:解决采纳



沂卫字〔2021〕19号



对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162号

提 案 的 答 复


张希凤、吴照京、姚程杰、杨秀娟、张金玉、李娜等17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春节期间疫情防控措施,确保区域安全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强化报备排查,做好省外人员管理

所有省外入沂返沂人员提前3天向所在村(社区)申报个人信息、抵达时间、交通工具和健康状况等信息。省外低风险人员入沂返沂须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沂后进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每隔7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高中风险地区人员暂缓来沂,高中风险地区所在地市低风险地区来沂人员,须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沂后进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于返回第7、14天再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二、强化联防联控,严防境外疫情输入

卫健、疾控、公安等部门成立社会随访工作组织,制定了社会随访应急预案,实现信息共享,对境外来人建立工作台账,周密部署,实行“点对点”闭环接返,实现从国门到家门的全链条无缝对接,从严落实“3+1+1”健康管理监测和“14+7+7”管控措施,实现从国门到家门的全链条无缝对接,坚决防范境外输入性病例导致的疫情扩散和蔓延。

三、加强统筹调度,进一步做好疫苗接种工作

为全面做好新冠疫苗紧急使用工作,制定了《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强化责任落实,多次召开会议,对新冠疫苗接种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在全县23处常规接种门诊启用的基础上,增设了20处临时接种点、30个流动接种队,县财政投资209.6万元为各单位购置电脑、打印机、扫码设备、身份证读卡器、冰箱等,并分3批对所有参与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的人员620人进行了培训,极大的提升新冠疫苗日接种能力。

四、突出重点场所,落实管控措施

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测温、验码、戴口罩等常态化防控措施,每日对员工进行健康状况登记,加密通风和日常清洁消毒频次,加强洗手、卫生间等设施卫生管理,减少人与人,人与物接触,加大检查力度和处罚力度。

五、强化人物同防,统筹做好冷链食品和非冷链集装箱货物管理

根据省专班要求,对重新摸排的冷链经营业户和从业人员,全部录入“山东冷链”系统,持续进行动态管理,确保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应检尽检”,截至目前共检测12393家次,共检查从业人员38128人次,环境食品标本145674份,检测结果全部阴性,制定了《沂水县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工作方案》,迅速开展了非冷链货物全面摸排、货物消杀和核酸检测工作。截至目前,累计核酸检测32家,532人次,环境1156份。

六、加强人员管理,减少人员聚集流动

(一)减少人员流动。提倡春节假期非必要不流动,鼓励大中专院校与企业错峰放假和开学开工,从事进口物品搬运、运输、 存储和销售环节的工作人员,原则上在工作地休假或工作。疫情 中高风险地区严格控制人员进出。做好村民出行信息报备登记, 对本村的常住人口离开本县(市、区)的,要做好外出史等相关 信息登记。

(二)减少人员聚集。春节期间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 严控庙会、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减少农村集市规模和频 次,控制人流量。落实好宗教活动及场所管控要求,从严从紧执 行疫情防控规定。居民家庭不举办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宣传和倡 导移风易俗,劝导农民群众不串门、不聚集、少外出,提倡“喜 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活动,规模控制在50 人以下并有防控方案,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批,并由村委会负责监督登记参加人员基本信息并严格执行防控措施。

七、强化宣传教育,加强农村地区人员的卫生管理

各地要广泛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多种形式,持续营造全社会普遍关注疫情防控,人人参与、人人负责、人人共享的社会氛围,推动宣传疫情防控和健康科普知识 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引导返乡人员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如实报告个人行程,积极配合健康监测。增强村民戴口罩、勤洗手、常消杀、“一米线”、多通风、不扎堆、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分餐公筷、不食用野生动物等良好习惯,增强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后就诊和第一时间报告意识。以法制约,加大法律宣传力度,做到人人知晓,违法必究,杜绝漏报、瞒报,即使未造成后果,但是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也要进行相关惩处,杜绝侥幸心理。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6月4日






建议承办分管领导:杜以峰  承办责任人:王延辉 电话:2216157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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