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防控工作一线人员新冠疫苗接种的建议的提案答复
索 引 号: | yishuixwsj2251670/2021-0000169 | 主 题 词: | 政务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沂卫字〔2021〕22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 | 发布日期: | 2021-06-05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21-06-04 | ||
标 题: | 关于加快推进防控工作一线人员新冠疫苗接种的建议的提案答复 |
A:解决采纳
沂卫字〔2021〕22号
对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166号
提 案 的 答 复
杜元华、刘涛、冯辉、王健、刘加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防控工作一线人员新冠疫苗接种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做好我县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要求, 根据《沂水县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实施方案》,分四阶段开展接种工作。第一阶段为2020年12月至2021年2月,先行开展涉进口冷链物品的口岸一线海关检验检疫人员,口岸装卸、搬运、运输等相关人员,国际和国内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因公、因私出国工作、学习人员,面临较高境外疫情风险的边境口岸工作人员,医疗卫生人员,机关事业单位中直接对公众提供服务的相关人员、公安、消防、社区工作者,物品、水、电、暖、煤、气相关人员,交通、物流、养老、环卫、殡葬、通讯相关工作人员等重
点人群接种。
第二阶段为2021年3月至6月,全面开展18岁以上常住人口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按照“区分轻重缓急、稳妥有序推进”的原则突出重点人群,先期安排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高等院校学生及教职工、大型商超等服务业和劳动密集型行业服务人员等人群接种疫苗。同时继续为边境口岸、海关、移民、交通运输、医疗卫生、监所相关工作人员和监所被监管人员以及出国人员等感染高风险人群,公安、消防、应急、交通、物流、邮政快递、养老、儿童福利、婚姻登记、精神卫生福利、环卫、殡葬、救助管理、市场监督、新闻媒体、社区工作者和机关事业单位中直接向公众提供服务者等维持社会基本运行人群,水、电、暖、煤、气等基本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关键岗位职业人群进行接种和补种。
截止6月9日,全县重点人群摸底22959人,共接种21359人,接种率93.03%,达到省要求重点人群85%的目标。全县18岁以上人群共接种393722剂次,其中第一剂次283428人,第二剂次110294人,完成6月9日前上级要求第一剂次达到全县常住人口30%的目标。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6月4日
建议承办分管领导:杜以峰 承办责任人:王延辉 电话:2216157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