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提案答复
索 引 号: | yishuixwsj2251670/2021-0000173 | 主 题 词: | 政务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沂卫字〔2021〕26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 | 发布日期: | 2021-06-04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21-06-03 | ||
标 题: | 关于加强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提案答复 |
B:正在解决
沂卫字〔2021〕26号
对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178号
提 案 的 答 复
付俊宝、桑洪华、刘云、贾孝凤、马香田等14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强化联防联控,严防疫情输入
(一)严格入境人员防控管理。对境外来人建立工作台账,周密部署,从严落实“3+1+1”健康管理监测和“14+7+7”管控措施,实现从国门到家门的全链条无缝对接,坚决防范境外输入性病例导致的疫情扩散和蔓延。
(二)严格疫情重点地区入沂返沂人员摸排随访与健康检测。对于国内中高风险区来人,严格落实“14+7”和“4+1”管理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4次核酸检测和1次抗体检测;对中、高风险地区以外的疫情重点地区来人进行3次核酸检测。
(三)做好国内非疫情重点地区入沂返沂人员管理。安排各乡镇街道、各单位认真开展1月1日以来省外入沂返沂人员和省内4类重点人群进行摸底登记工作,进行核酸检测。同时对境外来人和中高风险地区来人居家隔离期间由所在乡镇街道成立专班,要求其单间单人居住、不出门不出户、与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保持一定距离,并做好个人防护和家庭环境消毒;并做好其他返乡人员的居家健康监测,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置。
二、加强人员管理,减少人员聚集流动
(一)减少人员流动。提倡春节假期非必要不流动,鼓励大 中专院校与企业错峰放假和开学开工,从事进口物品搬运、运输、 存储和销售环节的工作人员,原则上在工作地休假或工作。疫情 中高风险地区严格控制人员进出。做好村民出行信息报备登记, 对本村的常住人口离开本县(市、区)的,要做好外出史等相关 信息登记。
(二)减少人员聚集。春节期间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 严控庙会、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减少农村集市规模和频 次,控制人流量。落实好宗教活动及场所管控要求,从严从紧执 行疫情防控规定。居民家庭不举办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宣传和倡 导移风易俗,劝导农民群众不串门、不聚集、少外出,提倡“喜 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活动,规模控制在50 人以下并有防控方案,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批,并由村委会负责监督登记参加人员基本信息并严格执行防控措施。
三、强化宣传教育,加强农村地区人员的卫生管理
各地要广泛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多种形式,持续营造全社会普遍关注疫情防控,人人参与、人人负责、人人共享的社会氛围,推动宣传疫情防控和健康科普知识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引导返乡人员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如实报告个人行程,积极配合健康监测。增强村民戴口罩、勤洗手、常消杀、“一米线”、多通风、不扎堆、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分餐公筷、不食用野生动物等良好习惯,增强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后就诊和第一时间报告意识。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6月3日
提案承办分管领导:杜以峰 承办责任人:王延辉 电话:2216157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