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防疫常态化下完善防疫机构哨卡的建议的提案答复
索 引 号: | yishuixwsj2251670/2021-0000174 | 主 题 词: | 政务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沂卫字〔2021〕27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 | 发布日期: | 2021-06-05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21-06-04 | ||
标 题: | 关于防疫常态化下完善防疫机构哨卡的建议的提案答复 |
B:正在解决
沂卫字〔2021〕27号
对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179号
提 案 的 答 复
李富元、桑洪华、付俊宝、刘云、任松峰、刘燕等19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防疫常态化下完善防疫机构哨卡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财政投入,完善基层防疫哨卡
医疗机构是疫情检测的哨点,也是防范院内感染和开展医疗救治的重要场所。为做好基层医疗机构和私营机构院感防控工作,各基层医疗机构设置了预检分诊设置处和发热哨点诊室,对所有来院人员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并对发热病人进行详细登记;下一步将加大基层医疗机构经费投入,按照“三区两通道”规范建设发热哨点诊室;发热哨点诊室人员采取二级防护,核酸采样人员佩戴乳胶手套和防护面罩,规范采样流程。
二、认真做好预检分诊,规范开展患者诊疗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严格遵守国家卫健委基层卫生健康司《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下村卫生室人员接诊十须知》和我省《全面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第五版)》、《山东省医疗机构(药店)发热管理患者管理规程》、《设置发热哨点诊室和未设置发热门诊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热患者处置工作流程》等规定,认真落实预检分诊工作制度,做好患者预检分诊和发热患者接诊、处置、追踪、信息报告和录入等工作。所有就诊患者必须查验健康码,全部进行体温测量。未设置发热哨点诊室(发热门诊)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律不得接诊发热患者。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认真落实省委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发挥基层“哨点”作用加强发热患者管理的通知》,就诊患者应全程佩戴口罩,严格落实“1米线”间隔要求。设置发热哨点诊室(发热门诊)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务必将所有发热患者引导至发热哨点诊室(发热门诊)就诊,并对发热患者全部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要在4-6小时内予以反馈。发热患者在核酸检测结果反馈前,全部到独立的隔离留观室按照“一人一室”原则进行留观,不得擅自离开。
三、强化首诊负责制,提高院感防控工作水平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醒目位置张贴标识,引导具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疼、结膜炎、肌疼和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表现的患者到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高度重视院感防控工作,切实充实一线专业技术力量,进一步加强医务人员院感防控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不断增强医务人员感控意识,提高感控工作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和工作质量。
四、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基层防疫哨卡有效运行
在保障基层哨卡人员和经费的基础上,县卫健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对基层防疫哨卡的运行情况进行督导,确保基层防疫哨卡长效有效运行。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6月4日
建议承办分管领导:杜以峰 承办责任人:王延辉 电话:2216157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