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能力建设的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 yishuixwsj2251670/2025-0000131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沂卫复〔2025〕1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 | 发布日期: | 2025-05-07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2025-05-06 | |
标 题: |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能力建设的建议》的答复 |
B
刘霞、刘美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能力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提升改造村卫生室。为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2025年县财政拟投入资金1300余万元改造提升村卫生室225处,按照省市“五有三提升”标准,达到有诊断床、有智慧随访设备、有康复理疗设备、有必要的检查设备、有卫生厕所和冷暖空调,实现服务能力提升、管理水平提升。
二是加强医疗信息化建设。目前,通过HIS系统与公共卫生服务系统实现了医疗数据与公共卫生数据、基层医疗机构与二级医疗机构的共享互通,下一步,将加强医疗信息整合共享,让群众能够享受到更均等便利的医疗服务。
三是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为提高基层医疗人员的专业技能,每年针对不同的项目对乡医和公卫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返聘留用有一技之长身体健康的退休人员。每年从县医院中选拔1-2名业务院长下沉基层,开展技术指导,助力业务水平提升。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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