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关于加强基层卫生院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 yishuixwsj2251670/2024-0000097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沂卫复〔2024〕第3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 | 发布日期: | 2024-07-23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关于加强基层卫生院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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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卫复〔2024〕第3号
对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99号建议的答复
相磊、周丙启、程凡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卫生院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积极协调编制部门在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总量内,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功能定位和发展需要实行动态调整,通过公开招聘等方式逐年增加专业技术人员。今年招聘卫生类事业编78人,综合类10人,公费医学生16人,计划引进高学历人才10人。
二是根据国家医改精神,积极协调人社部门,适时适度调整乡镇卫生院职称晋升及聘任制度。
三是根据省、市要求,有计划地安排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岗人员进行全科医生转岗培训,逐步完善落实鼓励全科医生长期在基层服务的政策。
四是积极协调人社部门,建立合理的薪酬保障机制及医疗保障机制,鼓励年轻人从事乡医工作。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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