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群众的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 yishuixwsj2251670/2024-0000096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沂卫复〔2024〕第2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 | 发布日期: | 2024-07-23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群众的建议》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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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卫复〔2024〕第2号
对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98号建议的答复
庞世凤、郝英玲、张存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群众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强化业务培训。县卫健局每年针对不同的业务需求对乡医和公卫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并在现有专业人员队伍中选择思想政治素养高、业务能力强的进行外出培训、深造,努力培养技术带头人。扎实开展乡村医生综合能力全覆盖培训三年行动,分两批次完成350名乡医培训。同时,加强养老保险补助政策保障,确保乡医队伍稳定,扎根基层安心服务。
二、建立帮扶机制。建立县乡对口帮扶机制、医生交流机制,每年选拔1-2名业务院长去弱院进行业务和技术指导。
三、推动资源下沉。每年多批次开展医护人员下基层活动,高标准开展“百名医生下基层”活动,年内下沉医护人员100名以上,让基层群众享受更多优质医疗服务。面向群众每月开展1期医疗知识讲座,提高群众满意度。
四、加强队伍建设。今年招聘卫生类事业编78人,综合类10人,公费医学生16人,计划引进高学历人才10人。
五、提升改造村卫生室。对照省里“五有三提升”标准,县财政投入1150万元,新建、改扩建村卫生室201处,确保年内薄弱村卫生室全部“清零”。加快推进村卫生室房屋产权公有化,确保2025年公有化率达到100%。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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