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卫生健康局对《关于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政府投入的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 yishuixwsj2251670/2023-0000184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沂卫复〔2023〕31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 | 发布日期: | 2023-07-31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对《关于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政府投入的建议》的答复 |
刘庆华、陈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政府投入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功能定位和发展需要,对机构编制实行动态调整,通过公开招聘等方式逐年增加乡镇卫生院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是根据省、市要求,有计划地安排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岗人员进行专业的技能和知识培训,逐步完善落实鼓励卫生人才队伍长期在基层服务的政策。
三是加强医院相关学科的建设,配备相关仪器设备,健全医疗核心制度,开展多层次、多方位、多元化培训;医务人员做到技能学习常态化,熟练掌握“三基三严”,及时应对各种突发事件。
四是根据实际情况拨付专项资金,积极对医疗基础设施进行扩建、改造、升级。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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